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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力量──挽救行骗的女孩
【明慧网2004年1月11日】2003年10月25日,一个陌生的妙龄少女来我处买东西,拿好货后掏出了3张百元币和零钱,一看零钱不够让我用百元币找钱。因我以前被骗过,所以马上警觉起来。一看有两张假币。我识破后,姑娘吓得不行。她告诉我,在家她是老大,今年18岁,家中还有父母弟妹,家乡受了灾,又是山区,家境贫困,当地政府也没人管,生活无靠,被骗子骗来在餐厅当服务员,后来老板逼她卖淫,她不干,偷偷跑了出来,身份证也让老板扣了,没办法干上这行。

我原想打110报警,后来想起早上发正念后加了一念:让有缘人找我,向他(她)讲真象。这个姑娘是不是也是来得救的呢?思想中闪出了师父的话:“在社会上接触的一切人都是讲清真象的对象,讲清真象中体现出的是大法弟子的慈悲与救度世人。希望每个大法弟子都充分发挥出自己的积极性与大法弟子的作用。”(《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我马上改变了主意,决定用善心来改变她。于是我告诉她我是炼法轮功的,并向她讲了真象,让她到客厅,给她放真象光盘,告诉她我相信你,虽然我屋里有很多东西,你给我看家,我还要到外边工作。

一个多小时后,她明白了真象,对大法、对师父、对大法弟子敬佩不已。对江××痛恨得咬牙切齿。说:“这些坏人为什么折磨只想做好人的人呢?他们太狠了,电视里说的都是假的!要不看光盘我一辈子都被蒙在鼓里。”我对她说:“以后别再干蒙骗人的缺德事了,善恶有报啊。不管你以前干过多少坏事,只要改过,不反对大法,就有希望。我们师父在《转法轮》中就讲过: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得到黑色物质——业力。你蒙别人100元钱,你觉得占了便宜,但你把德给了人家。以后干什么事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心里永远记住真、善、忍,法轮大法好!以后必有美好的未来。”她说:“您说的话我记住了,我一定痛改前非,再也不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了。回去后我把真象讲给我的伙伴们,把真相资料给他们看。我今天真是遇上大好人了,要不然送我见警察,说不定我这辈子就完了。”说着说着泪流满面,深深地向我鞠了一躬:“谢谢您!谢谢您!”我说:“你要谢就谢我们师父李洪志老师,我如果不修炼法轮大法,决不会这样对待你的。”姑娘说:“我会一辈子记在心里的。”我笑了。

通过此事,我悟到了善的巨大力量,我想大法从根本上改变了她的人生。变异的社会使多少人走上了铤而走险的不归之路,大法能改变一切。现在正是讲清真象救度众生的大好时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越讲越觉得时间的紧迫。自己作为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师父赋予了我们伟大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啊!我一定跟上正法进程,等到正法结束的那一天,我想对师父说,我兑现了自己的誓约,做了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最后重温师尊的《快讲》:“大法徒讲真象,口中利剑齐放。揭穿烂鬼谎言,抓紧救度快讲。”

当日前一篇文章: 我在冀东监狱抵制迫害、证实大法
当日后一篇文章: 德国起诉:几年前国内同遭迫害,几年后国外同诉恶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