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月10日】在未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患有乳腺瘤及多种病。为了治病四处求医,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但病还是没有治好。1998年初,我有缘学到了法轮大法。修炼了大法后,我的身体变化很大,多年的疾病不见了。我一家三口都修炼大法,家庭和睦。 自从1999年7月20日,江罗政治流氓集团开始无理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后,当地的市、区、县“610办”和公安局的人经常到我家里来抄家,把大法资料、大法书等抄走,并常常绑架我丈夫去审问。县组织部和丈夫所属单位逼丈夫上电视上讲“不炼法轮功”的假话。 在2000年“五一”放假期间,我爱人去北京上访,被绑架。当时县公安局副局长、政保科科长和爱人所属单位的领导到我工作单位,要我带钱去接人,我说我没有钱。那些人又连续几次到我家逼我要钱,说如果没有钱,就要拿房子或摩托车做抵押,我坚持不给他们。我爱人回到本地后,被刑事拘留1个月。县公安局政保科的人和丈夫的单位领导又到看守所逼我丈夫要钱,我丈夫迫于无奈,只好让我把放在单位的集资款给了单位的副局长,再由他转交给公安局。罚款的费用共5549元人民币。他单位又罚他旷工,扣工资共300元。 2000年7月20日,刚好是邪恶迫害大法一周年的日子。我夫妻二人都在单位上班,区公安局政保科、派出所的人到厂里绑架我,然后到我家进行抄家,把大法书、资料全部抄走。跟着恶警又把我丈夫绑架,然后把我们俩非法拘留15天,交伙食费约300元。 从2001年2月开始,派出所有两个警察伙同厂里的保卫科人员对我进行跟踪监视,我到哪里,他们就跟踪到哪里,如果没有上班,那两个警察就直接到我家里来,晚上还打电话来骚扰,就这样持续了一个月。2002年4月,“610”在当地办洗脑班,强迫我夫妻俩去接受洗脑,我为了抵制迫害,被迫离开了厂(失去了工作)进行躲避,而我爱人被绑架到洗脑班,被迫害了一个月,还要交培训费820元。 2002年春节期间,年初八,我到小店开门做生意,3个警察就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审问我大法资料的来源,并威胁说,如说不清楚就要判刑。当天晚上,恶警把我的脚用铁链锁住。当时,我不断发正念,初九的早上,我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从派出所闯了出来。但我不敢回家,被迫流离失所。此后,恶警找我家人、妈妈和姐姐,要他们把我找回来。 当年3月份,“610”又办洗脑班,我爱人被单位送去洗脑班。在送去的途中,爱人借口回家拿东西,巧妙地摆脱了迫害,但从此被迫流离失所。恶警还到我多个亲戚家搜寻我们。在我爸爸生日那天,我几个姐姐和很多亲戚来到我爸家里,为我爸祝寿,我爱人也去了,公安局政保科、派出所及“610办”派出约二十人到我爸家里抓他。恶警们威胁我的亲戚一定要将我爱人交出来。在亲戚的帮助下,我爱人摆脱了这次非法抓捕。 2003年2月,我爱人在外地的一家工厂上班,被当地的公安便衣绑架,当天下午又被劫持回本地的看守所。在看守所,恶警对他进行了严刑逼供,后来被非法判劳教3年,于10月底被送三水劳教所。我本来和丈夫在同一城市的另一个公司上班,有一个同事将我修炼法轮大法的事向领导告发,结果我在今年9月底被公司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