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6日】台湾联合报9月6日报道 / 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昨天宣布撤回国安条例草案,延缓基本法廿三条的相关立法,暂时没有新的立法时间表。我陆委会对港府这项顺应民意、减低冲突的决定表示欢迎。 董建华昨天在行政会议特别会后宣布这一决定。他表示,虽然前一阶段谘询,社会已经形成原则性共识,但香港社会对廿三条具体条例的立法仍有疑虑,港府决定撤回草案,帮助香港社会集中精力复苏经济。他说,将由保安局设立专责小组,重新研究草案内容,在社会上再进行谘询。 董建华更说,他相信将来国安条例廿三条会顺利立法,但要社会支持;现在没有时间表。 香港事务局局长张良任表示,廿三条相关立法引起那么多人关切,延缓立法符合民众要求;至于撤回草案是否能减轻台湾民众对廿三条的疑虑,要审慎观察日后新推出的草案才能判断。 香港最大政党民主党认为,港府撤回国安条例草案是七一大游行后,全港市民的胜利。主席杨森表示,最好的立法时机,是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全面普选后。代表商界的自由党则表示,当初不赞成立法,只是针对部份条文,不必全盘否定草案。 中共国务委员唐家璇说,北京同意港府撤回立法,中央政府尊重特区政府、尤其是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意向。至于日后的立法工作,他说须待香港各方面环境转好才进行。 美国驻港总领事祁俊文表示,华府很乐见港府撤回这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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