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29日】据《北京晚报》9月27日11版,“以违纪记者为警示,新华社向社会作出承诺”中提及举报电话。原文如下: 新华通讯社以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违纪案件为警示,近日向社会作出承诺:坚持报实情、讲真话,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公正性;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坚决抵制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中略)欢迎社会各界对新华社记者、编辑履行承诺的情况作出监督,社会各界均可向新华社举报、投诉。 新华社的举报电话是:010-6307 4267,电子信箱:xh4267@xinhua.org,通信地址:北京宣武门西大街57号,邮编:100083
最值得举报的就是它们历来登出的诬蔑大法的谎言的文章。另外,各地对它们的谎言文章的转载,也可以是举报内容。因为它们对此负有责任。当然,它是喉舌,是工具。但,因为它是喉舌,它对众生的毒害,不恰恰是我们不能承认的吗。其他的,如各种的真相。比如:CCTV记者李玉强因参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制作而被“追查国际”立案调查;邪恶之首、邪恶610之首被起诉,邪恶之徒被判有罪的情况,等等。也可以讲给他们。 他们有许多人很可能知道的很清楚。但是,这和他们收到这样的电话、信件、email是不同的。师尊的讲法中多次提到这层意思了。最近的,如:“你一句话、一个传单、键盘上按的一个钮、一个电话、一封信,都起着很大的作用;明白了真象的生命他也是活传媒,他们也在讲真象。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影响。”(《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而这里,是传媒中的传媒。 他们能公布这样的举报电话,很好。我想可以通过这个途径(电话,电邮和信件)向其提供正式的举报材料,或是清单,别的方式也行。将正的声音、正的因素注入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对邪恶是震慑、是抑制;同时也要给那里的众生带去重生的希望、选择未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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