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28日】我曾患风湿,给自己身心造成很大痛苦,每年要花医药费2000多元,给单位、家庭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自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之后,身心巨变,6年多来没进过一次医院,没吃过一粒药。不仅身体健康了,思想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不管是在社会上、单位里,还是家庭中,都按照法轮大法修炼自己,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1999年“7.20”江泽民邪恶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99年7月底8月初,我被单位多次找去,强制看污蔑大法的电视、文章,要求表态、谈认识、放弃修炼。 2000年12月,我到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恶警殴打之后,被关进前门派出所。在前门派出所被三名恶警围住辱骂、殴打。当晚被送到平谷看守所,又造恶警殴打、非法审讯。在平谷被非法关押一周,期间连续三天强行灌食,插着鼻管,不让拔下,罚站,戴着脚镣绕圈走,进行肉体折磨。 由于自己不肯违心的说假话、放弃修炼,在单位里多次受到干扰及不公正对待。每逢所谓的敏感日,自己或家人就被找去谈话,给自己和家庭造成巨大压力。2001年3月、5月、六月单位610几次找我谈话,逼迫写不进京的保证书,交书,威逼不写就送洗脑班。 2001年11月市直工委610伙同单位610在单位办洗脑班,我正念抵制,未办成。 20002年7月3日至9月3日被公安局610、市直工委610、单位610绑架我进洗脑班。在洗脑班,身边24小时有人监控,没有人身自由,所谓的“陪护”寸步不离。每天强行看污蔑大法的电视、写认识,连续一周让犹大灌输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邪恶谎言,强行洗脑。利用欺骗、威逼、不让睡觉,通过家人施加压力等卑鄙的手段逼迫放弃修炼。两个月后的洗脑班给我身心造成了巨大残害。 以上所造成的精神和肉体迫害,都是由于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邪恶镇压所致,所以特此向国际法庭提出诉讼,控告江泽民犯有“群体灭绝罪”“酷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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