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26日】我因传播法轮功真象光盘被沧州市公安局非法关进了该市的第一看守所。阴暗,潮湿的牢房,终日看不到阳光。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地方,最多时容纳三十几个人。每天不到八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并且干着繁重的手工劳动——在牢房中加工塑料制品。干不完,每个牢号的号长要被狱警轻则训斥,重则挨打。反过来,为完成任务,号长则拼命给号中人加任务,完不成就挨打。在生活上,每天四个馒头。早,晚各一个;中午两个。馒头是所内的人做的。早晚的咸菜得用水冲洗多次才能下咽,否则喉咙准会沙哑。中午的熟菜,几片可怜的菜叶,咸的让人难以下咽。剩下的只是菜汤了。每次饭后,饭盒的底下是一层泥沙。做饭时,菜是不洗的。在这里只有到了重大的节日,才能看到一点肉沫。然而当被释放时,却要交上一大笔饭钱。 看守所为了剥削钱财,在所内开了小灶,并且规定每个牢号每顿饭至少要订三份菜。每份菜的价格最少要25.00元,多则30.00元。完不成任务,号长就要被训或被打。生活用品,除了被褥,衣服由家里送,其余的均由所内提供,但价格贵的惊人。一叠信纸要2.00元钱;一只普通圆珠笔要2-3.00元。看守所内的所有生活用品均高出市场价格的1—2倍,且假货,次货屡见不鲜。犯人如给看守干警送礼(由家属送),则被另眼相看,还不挨犯人的打,有的甚至当上号长。每个人进去都要挨打,所谓的立规矩。整人的方法花样百出,层出不穷。里面被关的刑事犯人,在这种环境下,心理上多数都发生了扭曲,变态。里面的刑事犯人互相传播犯罪的伎俩和技术,这里成了罪犯的进修班。这里充分体现了弱肉强食,从而更让刑事犯人们的心理发生着严重的扭曲变形,出去后犯的罪更大,危害社会的范围更广。 由于社会道德的急速堕落;政府职能部门的腐败,冤案,错案,假案在这里比比皆是。在这里谈不上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只要有钱,杀人犯都可买到性命。法官不是认真调查案情,而是多数根据犯人在法庭上的表现是否老实做为判刑的依据。公安人员诱供,刑讯逼供在这里已司空见惯。手段越加的隐蔽和毒辣。公安人员在老百姓及看守所这样的特殊人群中已让人恨得咬牙了。当公安人员触犯了刑法被关进去时,他们都不敢表露自己原先的身份。因身份一旦泄露,那他苦难的日子也就没有头了。 阴暗,潮湿的牢房内,人们干着繁重的手工活,但每个月都轮不上一次放风。当被提讯时,就象过年一样飞似地跑出去看看太阳,看看天空,看看绿草。 每个星期的接见日,号长就给号中的人下命令向家里要钱,否则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看守所的干警,当见到犯人的家属交钱了就高兴,否则不予理睬,甚至不让接见。他们没有文明的气息,多数心理上也发生了变态。在他们的脸上多数看不到什么是善良。 在这个极特殊的地方,法轮大法却唤起了人心底里残存的善念。大多数的刑事犯人经过一段时间面对大法真象,都感到对大法弟子理解、同情和支持。当善念出来时,人都能明辨是非。 以上我所描述的只是看守所里真实情况的点滴,还有许许多多鲜为人知的暴行和残虐。从这些点滴也能影射出全国的看守所,监狱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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