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18日】[编注:上网点和资料点主意:所有投稿资料上网发表后请立即销毁原稿,不要存底,以免造成变相名单,被邪恶钻空子加重迫害。] * * * * * * *参与迫害的精神病院(一定要写明精神病院的正式名称,最好有电话号码) 精神病院所在城镇和省份 参与迫害者的姓名、职称 (院长、主任、医生、护士及有关人士,相关电话号码) 强迫送精神病院的单位 ( 警察、610办公室、当地政府、原单位、街道委员会、家人相关电话号码) 迫害手段和事实: 强制注射和/或服用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 : 药物名称、 剂量 (一次给多少); 给药途径 (口服或是输液); 用药期间 ( 何时到何时); 药物负作用的具体描述:四肢及身体僵硬,动作缓慢,视力模糊,反应迟钝,坐立不安,手脚抽搐、记忆力减退,睡眠困难等。 电针、电休克: 程度(一处或多处部位) ; 频率 (一天多少次,每次持续多久); 引起痛苦和损伤的具体描述; 迫害期间 ( 何时到何时)。 其他迫害手段: 强行灌食(食物、药品或其他)和引起的损伤(窒息、食道及胃出血) 剥夺睡眠 (持续多久及对身体的影响)、 捆绑 (每次持续多久)和殴打,引起的损伤和处理。 受害者情况: 受害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 所居住的城市和省份 文化教育程度 职业 (原工作单位)及职称 有无过去的精神病史 有无家族的精神病史 迫害时间__ 一定要写明入院时间,出院时间 ( 或迫害多少天/月 ); 入院理由 ( 修炼法轮功或其他 ) 入院前履行何手续, 例如:签署同意治疗书记,或非志愿地由精神科医生指定,这位医生的姓名、职称 入院诊断 在什么情况下解除迫害 (例如:放弃修炼的签字,或提供其他修炼者的消息 ) 有无出院后随访的安排,是什么安排? 有无创伤后遗症:恶梦、一些物品、环境和名字引起突发对当时受迫害情形的回忆所致的惊恐反应。 对其工作、家庭、社会生活、精神健康的后继影响: 生活不能自理;睡眠困难 (睡眠过多 / 过少);不能工作或工作能力下降; 行动及进食困难;说话口齿不清;视力模糊;思维、反应迟钝; 对家庭生活的影响、社会歧视。 后继影响持续时间:出院多久恢复正常,或至今尚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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