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18日】学法会上有学员提出中国城需要更多的人去帮忙,有条件的学员可以去那里洪法。回到家后,先生问我:我们是不是周末可以去那里洪法?在做什么事之前一向习惯于把所能遇到的困难想到的我向他提出一个问题:因为我们是做生意的,每周去中国城会遇到许多生意上的客户,并且那也是中领馆人员经常出没的地方,这会不会给我们的生意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先生说:“既然我们修了大法就不应该有这些顾虑。”得法才一年多的先生能有这样的勇气,让我很佩服。就这样,在为法还是为了个人的利益问题上,我们选择了为法,为了救度众生。这是大法赋予我们的勇气。 接下来就是如何在中国城洪好法。师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中指出:“我今天在正法中所做的一切,我所要的一切,说白了就是未来宇宙的选择,就是未来宇宙的需要。(鼓掌)作为旧宇宙的生命,包括一切生命因素,在正法这件事情上、在我的选择中,所有的生命都来按照我所选择的来圆容它,把你们最好的办法拿出来,不是为改动我要的,而是按照我说的去圆容它,这就是宇宙中生命最大的善念。”我的理解就是,做为一个大法的修炼者,应该修出的最大善念,就是用自己最好的办法,用大法赋予的智慧,在人世间圆容好大法。在具体做准备工作时,我们就时常考虑以什么样常人可以接受的方式,让他们理解大法。一边是蒙在鼓里的世人,一边是宇宙的大法,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大法的真象告诉世人。其实这也是大法对我们修炼者提出的一个严肃的问题。 基于以前的观察,我们认为中国书法是一个在国外很受欢迎的方式。那怎样把它和洪法有效地结合起来?我们就在一张A4的白纸上,以合理的排版,最大的空间,印上最主要的大法信息。例如:中英文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老少皆宜的修炼方法”,“在世界60多个国家有修炼者”以及大法的网址。有兴趣深入了解大法的人都可以在这张纸上找到联系的方法。然后用这样的纸写上他们的中文名字。另外我们知道西方国家的人们对儿童的要求是很注重的,所以我们又用橡皮刻了一个莲花的图章,这样打在小孩儿的手背上和写好名字的纸上,效果非常好。同时我们还准备了教功图,大法的资料,签名征集表,大法弟子创作的音乐等等……。 从我们走入中国城的第一天开始,我们的写字资料桌旁就经常不断地聚满了来自各国的游客。那金黄色的长桌布上绣着中英文的“法轮大法”,分外醒目。大法弟子创作的音乐把这祥和、融洽的场渲染的更加感人。当人们等待写字的时候,正是我们洪法的好机会。我们经常会和他们聊天:问他们听说过法轮功没有?知不知道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遭受迫害等等……伴随着每一张写好的纸,我们都加上一张大法的资料。当我们把写好字的纸递给他们时,他们常常会说:我要把这张纸保存好;我要把它放在镜框里,挂在墙上。还有的人经常要给我们钱。当我们告诉他们,法轮功修炼者都是义务为大家做事,他们就会惊讶的问:那你们需要什么帮助吗?我们就说,如果你不介意,请帮助我们填好这张征集签名的表,交给澳洲政府,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签上名字。就这样,每个星期天,少则三、五百人,多则上千人拿着这张特殊的纸离去。 每一周都会有有缘的人来到我们这里,与我们谈论有关法轮功的问题。记得一位中国来的游客看到师父的教功图,问这里有没有卖的。我们告诉他书店后,他想了想说:“我也带不回去呀。这样吧,我用照相机把他照下来,这样过海关时他们就查不出来了。”一位大连来的大姐告诉我们,“虽然澳洲的气候、环境非常好,但是我还是不觉得好。现在不一样了,因为我认识了你们,知道法轮功这么好的功法在澳洲是公开的,这里有这么多修炼‘真,善,忍’的人可以自由地锻炼身体,我现在真正感到澳洲太美好了。”还有一位西方的画家,要求我们给她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每人写了一张名字。当她拿到二十多张写有名字的纸后对我们说:我要告诉我所有的亲人和朋友关于法轮功的事情,并让他们都来学法轮功。 今年四月二十五日,这个特殊的日子,我们又来到了中国城。由于这一天和澳洲的公共假日军团节是一天,街上摆满了各式摊位,人群熙熙攘攘。直到晚上六点多,桌前还围着两、三层人。这时一位政府官员拨开密集的人群,亮出名牌,告诉我们,因为夜市要开始了,必须马上离开。我们告诉他,写完手头这几张就走。人群中不断发出声音:他们是免费为大家服务的。他们不收人家一分钱,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呆在这里?看到我们在这里如此受到人们的欢迎,他改变了态度,告诉我们:因为你们是免费为大家服务的,所以你们可以在这里呆下去。看着一张张满意的笑脸,一幕幕感人的场面,我们深深地感到是师尊无量的慈悲,是大法赋予我们的智慧,才使得这些众生有了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 最后用师尊的一段法共勉:“做好你们要做的,机缘难得啊!珍惜这一切吧,不会再有第二次了。起任何心都会使你在半途被毁掉!什么心都不要去想,都不要去执著,你就做你大法弟子应该做的,美好的、最伟大的、最辉煌的一切就在等着你们!”(《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2003墨尔本法会发言稿,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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