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9月16日】座落在广州市槎头西洲北路56号的“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挂着“教育学校”招牌遮人耳目,实属劳教所属下,与监狱无二,专门关押迫害着法轮功修炼者。 打开紧闭着的大门是一个不到一百平米的长方形操场,正对着大门操场的是一座三层楼,样子象一座小学的教学楼,其实那是关押大法弟子的牢房。过去一楼关押的是恶人认为要严管的“顽固”大法弟子,现在改为关押男大法弟子,二楼关押女大法弟子。每层楼由一条走廊分开南北两排牢室。南排房临操场向阳,从外面看象冠冕堂皇的课室,这里关押的是恶人认为已经“转化”的人。而北排阴冷黑暗,连唯一的一个窗户也被大铁板遮住的牢室,关押着坚定的大法弟子。牢房里原来没有凳子,有个被折叠起来的床,一个大小便用的马桶。有的房里有用水设备,多数房里没有。 楼的第三层是办公楼——校长室,政委室,接待室,娱乐室,课室等等,其实这只是挂着的牌子,真正的用处是折磨大法弟子的刑讯室。凡被抓进这间所谓学校的大法弟子多数都在这些办公室被捆绑、罚站等折磨。只要你不在“保证书”上签字,就不让你坐,不让你站,不让你躺下,只能按着恶人规定的姿势体罚着。你一动它们就打,几天、十几天不让你合眼。有的大法弟子腿肿得象萝卜粗;有的大法弟子腿站不住了,恶人还是抓起来叫继续站。白天走廊经过的人多,折磨手段隐蔽些。打,掐,拧,灌冷水,扭胳膊,用不干胶封,捆。恶人们有一句共同的话:“不签名,你就休想睡觉,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你就别想离开这儿!” 一个女大法弟子被它们折磨了十一天不准合眼,腿肿得象萝卜似的,它们还不放过。被迫违心在保证书上签名的法轮功学员,恶人也知道是假的,所以24小时都在它们的监视下。睡觉室内有“保安”陪着,即使有“保安”陪着,走廊里的巡逻“保安”随时闯进去,窥视窗口,几分钟窥一次。吃饭由它们送进去。“洗碗去!”“倒马桶去!”都被它们控制着,而且前面监视着,后面有人押着。为了不让大法弟子互相交流,无论在厕所,还是在走廊,有一个大法弟子在,就不准第二个出来。即使是即将“出班”的大法弟子,在早上放风扫院子、搞卫生时,也必须是在“保安”的看管下进行。完全失去人身自由的大法弟子没离开这间所谓的学校,就必须过着囚犯的生活。 离开这座楼,在院子的西南角还有一个秘密刑讯室。这室一般外来人都发现不了。对于外来参观的,上级检查的等等都不会发现。这室是在一进大门口的传达室的后面,那座灰色二层小楼里。这座小楼不大,上层住着十来个男“保安”,楼下层东边有一个放录像兼审问的房间,西边隔出几平方米就是那没有窗户的秘密刑讯室。这个室的地上、墙上全是用软海绵胶铺设的(用恶人的话说:你自杀撞墙都死不了),软透明胶下面全铺着侮蔑大法师父和大法的东西。被关进这间密室的大法弟子多数都在晚上或半夜,有的是从小岛劳教所里直接拉来的。这里非人性的折磨更是不用说了。除了看守人员外,谁也接近不了这个室,而能进这室的,身上自带有开这个密室不锈钢门的钥匙。 这个迫害法轮功弟子的法西斯监狱,它表面是学校设施,内里是迫害、刑讯。它的人员配备照样如此。校长潘锦华、副校长贺运育、政委李雪珍、管教部长赖鉴峰,还有教师、医生、帮教等一系列人员都是残害大法弟子的打手。其中赖鉴峰、李雪珍是赤膊上阵的刽子手。对大法弟子的打骂折磨都来自它们的授意。赖鉴峰毫不遮掩地授意打手“让他清醒清醒!”于是打手用冷水往不肯签名地大法弟子脖子里灌。他微笑地看着打手江红用它那又尖又硬地指甲往女大法弟子的身上乱掐乱拧。所谓的政委李雪珍对不肯签字的大法弟子从来都是乱吼乱骂。什么“法制教育学校?”它们的“教育”是打骂,是把垃圾箱挂在大法弟子的脖子上,是把侮蔑大法的纸条、图像贴挂在大法弟子身上,是几个打手按住一个大法弟子的手,强行写“×××打倒×××”的标语,口号……那个校长潘锦华就亲口诱骗大法弟子“你不要跟共产党斗,你是斗不过共产党的,等法轮功平反了,你还可以练嘛!” 它们对上称“我们的转化率是百分百”,事实上无论是被迫签名或没签名的法轮功学员,绝对是一个也“转化”不了的。恶人们心里也知道,那为什么要如此声称呢?这除了它们的本质决定外,还为了赚钱。副校长贺运育在元旦晚会上公开号召“希望大家多找些生财的门路”。现在每抓进一个大法弟子,每个月就有四千五百元的收入(原来是七千五百),所以各区、劳教所“转化”不了的坚定大法弟子就只好往这里送。 赖鉴峰在所谓的市和区验收组面前一定要大法弟子表态“没有被迫害”“没有怨气”,越是在被迫害严重的大法弟子面前,它越心虚,硬要大法弟子表态。而事实上它要大法弟子说的话,要回答的问题,早就定下了提纲,规定了答案;在试题上都写明了“不能含糊其词”“不能模棱两可”。大法弟子不按规定答,就休想出去。 现在被关在这个名副其实的监狱里的大法弟子十个月以上的、一年、两年的还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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