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6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大法的第二个年头,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我遭到恶警暴打,后被非法送监狱,经历了五天的非人折磨。恶警在强行灌食时,将我双手反铐,仰面朝天踩在地上,双腿上各站一个恶警,双肩上一肩一个恶警,头上一个恶警,一共五个恶警。另外两个狱医不知给我灌了些什么东西。起来后,恶警又用带刺脚镣戴在我双脚上,由两个恶人架着我在院子里跑圈,以图脚镣扎透皮肉,伤及脚踝来折磨我。 五天后,我被放出。隔一天,我又去天安门证实大法,又被恶警暴打后,拉去一派出所折磨迫害。我们10人被关在铁笼里,零下近10度气温将窗户打开,故意冻我们,四天四夜不让吃饭、不让睡觉,甚至不让解手。第五天晚上,开始疯狂刑讯逼供,电警棒、冷风机、皮鞭、反铐上揪、吊绳、老虎凳、冰水浇、不让睡觉等等,轮流折磨。 第六天,我被当地警察从北京拉回,投入监狱进行非法折磨,时间长达45天。后被转至拘留所非法关押135天,放出。前后共计6个月,不让炼功、不让学法。放出时,每个大法学员又被强行勒索2000-5000元不等的钱财。我家属借了2800元给它们,才放我回家。 回家后,单位要我上班。可是2002年底,县政法委及公安局政保股恶警又开两辆警车,七、八个恶人去非法逮捕我。我及时走脱,才未遭毒手。从此我失去了工作,流落在外,有家不能回。恶警五、六个还半夜翻墙撬门进屋威胁骚扰,抄家、搜查,对我家人造成极大伤害。七、八十岁的老父亲在这样的压力下吃不下饭,妻小为我担惊受怕,寝食难安。2000年应该补发的津贴2000余元及2001年三个月的工资也被单位恶人扣除,至今未给。我家属电话询问如今工资情况,也被教办室主任恶声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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