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30日】龚良汉,武汉市江岸区人,2000年12月份,在何湾劳教所主动接受邪悟而“转化”。邪悟后,它在劳教所主动配合恶警给大法弟子洗脑。解教后,它利用地方各级部门的国家机器,耍着流氓手段,配合武汉市610不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疯狂地干着破坏大法的事。 它对大法法理歪曲篡改,并用自己邪悟的一套歪理邪说,强迫给大法学员洗脑。 在经济上,是凡参加610“转化工作”的人,可享受包吃包住,每月500元工资待遇,及它本人的费用全部报销。 它对不同的法轮功学员,耍着不同手段,强迫学员洗脑并加以迫害。其手段主要有: 1、 瞒上欺下,有的大法学员由于有执著不能辨别它的伪善,它写的所谓揭批材料都不是真实的,其目的就是毒害学员和世人。 2、 以关心法轮功学员的生活困难为由,利用机会监视学员的一举一动,将它邪悟的一套假理灌输给学员,将学员引向邪悟,或彻底放弃大法或进入佛教。它干着旧势力极力破坏法及迫害学员的勾当,妄图动摇修炼者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正念。 3、 采取暴力手段,暴虐地毒打法轮功学员。在武昌区洗脑班上,龚良汉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疯狂地干着失去理智的恶行。 4、 对法轮功学员家属采取欺骗手段探听情况,抓捕学员。如:利用刘运潮的母亲,打听下落,抓学员。 5、 积极投靠邪恶的610,提供法轮功学员情况。如:提供学员张伟杰的情况,并说张伟杰是电脑专家,应该抓他。 6、 为迎合市610头子(魏XX处长)的口味,编造假材料,大搞“揭批活动”,邀功请赏。 7、 对于那些在家中未走出来证实法的学员,龚良汉与街道、派出所共同合谋,抓这些学员,强迫每个人写所谓“转化书”。 8、 对已经被迫妥协的学员,进一步强迫交书,进行所谓的“不听法,不看法,不接触学员”的“三不”回访监控。若发现有法轮功学员与走过弯路的学员接触,龚良汉等就会配合610进行返查,进一步迫害学员。 9、 利用法轮功学员在魔难中出现的一些状态,大肆在学员中造谣,污蔑师父,诬陷大法,从而制造了一个更邪恶的环境。 其组织形式: 龚良汉、周兰、张如春、何汉华、彭亮等属市610 高京荣、李希平、冯艳芳、张腊梅等分别是各区610负责人 他们积极配合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采取“转化带办案”的方式,对法轮功学员大肆抓捕、洗脑、判刑等。 武汉地区的犹大还有:王汉莲、祁春芳、汪桂荣、方世雄、熊渊 在今天的正法特殊时期,有的犹大打着修炼人的幌子,到处诓骗法轮功学员,以不易识破的伪善,为旧势力卖命,蓄意给正法造成了很多的干扰,希望大法学员们注意,明辨正邪,以正念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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