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8月27日】宋维香与母亲、爱人都是同时得法的,在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以后其母亲从此离开大法,把戒掉的烟又抽上了,也不按大法的要求去做,不能算是大法弟子。 宋维香于2001年阴历十月初2被非法抓捕后被判刑七年,关押在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一直被非法洗脑。 2003年7月27日下午,宋维香的母亲因横过公路,被上面冲过来的摩托车撞上,因伤势过重当日下午死亡。宋的家人认为应该通知宋维香回来见母亲最后一面,没曾想长春黑嘴子劳教所不但不给宋维香回家的机会,反而跑到宋维香家中来拍摄录像,想通过不实的谎言来动摇宋维香及不知情的世人。当地老百姓说:这不知又要造什么谣了。 这就是江氏集团的一贯嘴脸。在此正告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邪恶之徒:善恶必报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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