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5日】我是97年7月得法的,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去掉了以前不好的思想和得到了一个健康的身体,通过学法使我认识到法轮大法是高德大法,我暗下决心在我以后的人生中我要坚修大法。 可是,99年7月20日以江××为首的一伙邪恶之徒开始诬蔑诽谤教人向善的大法,这真是颠倒黑白。我想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就应该把真相讲给政府。 2000年2月20日我去北京上访,可是没想到到北京后,警察见人就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当问到我时,我说是,恶警们就拳打脚踢把我推上了警车,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后又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关到看守所继续迫害。 在看守所的近3个月时间里,我受到了非人的折磨,那里的看守警察指使犯人打大法弟子,我进去后就被犯人打断了两根肋骨,还有350元现金也被它们抢去。在监号里,恶警让我背监规,我想我们这些好人根本就不应该在这里,也不应该背什么监规,恶警就指使犯人逼我面壁站着,让犯人轮番拳打。有一天我在号里炼功,被一个看守看见,他就把我铐在铁窗上一直到天亮。每天夜里恶警逼我只睡半夜的觉,值半夜的班,值班时不准闭眼、不准坐下,要一直站半夜,白天还逼着我背监规、学唱监歌、擦地、洗厕所,还不让说话,稍有不慎犯人就拳打脚踢,就这样折磨了我近3个月。 2000年5月11日,家人被看守所勒索了一万元,我才被放出来。另外家人还给恶警们送礼花费五千元。 宪法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上访的权利,我只是按宪法规定的去上访,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为什么对我们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处处以真、善、忍去做的好人如此迫害? 我要控告以江××为首的邪恶之徒,把它们推上审判台接受正义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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