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29日】我的一位朋友和我说了这样一件事情: 我的朋友今年不到30岁,由于和丈夫离婚,租了间房子领着小女儿一起过。她的西邻也是租的房子,西邻家成天进进出出的人很杂,每天都闹到很晚。因为她们住的是连间平房,那院的吵闹声,这院听得很真切。特别是半夜来的摩托声,就象在你心上碾过,经常是这样,搅得人无法入睡。时间长了,她发现西邻是个女的(还不只一个),不干正经事,往家招男人(也不只一个)。 因为我的朋友心脏不太好,对这种事又很害怕,那边一闹腾,她就睡不着觉,很影响白天的正常生活。本想另找房子,可是想到房东只有老俩口,人很善良,对她很是照顾,象她这样的单身女人找到合适的房东也不容易。没办法,她就找到了巡警大队。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所信赖的警察竟说:“我们领导说了,现在卖淫嫖娼的我们不用管,只管[迫害]法轮功。” 我听后很吃惊,也不理解,这是人民警察说的话吗?坏人不管却专管好人,警察都这样,百姓能平安吗?这事要不是发生在我朋友身上,我怎么也不会相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