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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大法弟子何志维被劫持在三水妇教所
【明慧网2003年7月27日】广东省珠海市大法弟子何志维,女,41岁,广东南海人,大学本科毕业,97年底开始修炼大法,原是珠海市报关公司业务部门副经理。

自7.20江氏集团开始迫害大法后,何志维因不肯放弃修炼法轮大法,以及在本单位教身体差的同事炼功,先后被珠海市报关公司、公安局及“610”迫害,强行拘留两次,2001年因拒绝参加珠海市的非法洗脑班而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4月,在广东省揭阳市,何志维与珠海市大法弟子林武勇、丁亦吟夫妇俩一起,被不法公安借搜查出租屋之机强行绑架回珠海,610歹徒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他们非法关押在珠海市前山金福广场20栋的小屋里,进行了长达半年多的强制洗脑。由于他们不屈服,于是610歹徒又把他们送到珠海民富大酒店进行迫害。(珠海民富大酒店是珠海市610歹徒专门用于长期迫害大法弟子的场所。)

2003年春节前,何志维在洗脑班组织的晚会上公开要求同修不要听信谎言,要坚信师父,坚修大法,于是她被转送到珠海市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遭到更加疯狂的迫害。

由于坚持修炼大法,何志维已被珠海市报关公司开除党籍、公职,撤去报关公司部门副经理的职务。其丈夫也因为承受不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的不法之徒骚扰和压力而被迫离婚。十二、三岁的女儿也因为修炼大法而被学校、居委会及何志维前夫严密看管失去了人身自由。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何志维的母亲、哥、姐、弟及其他亲属多次探访,均遭到拒绝,电话也不准其接听。亲属为了解情况电话询问几句就被对方强行挂断。今年五一节期间,哥、姐到珠海探望,被告知何志维已被转到三水市的省妇教所。在珠海市,何志维已跟丈夫离婚,女儿虽判了给何志维,但未成年,也没有其他另外的亲属。而远在佛山、南海的亲属对此却完全不知情。家人只好转到三水劳教场打听,被告知妇教所已搬迁其他地方,并且在非典期间一律不准探视,令家人十分无奈。到目前为止,何志维是什么时间送去省妇教所的,判了多少年?人身是否安全?等等,她的家人和朋友均一无所知。

在此呼吁全世界善良和正义的人们齐声谴责江氏集团的反人类罪行,并预祝公审江恶的案件圆满成功,衷心祝愿善良的人民能觉醒,珍惜法轮大法,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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