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2日】大法弟子李桂兰,龙口市人,原供销社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勒令下岗。李桂兰36岁,学法前体弱多病,脾气急躁。修炼大法后,心性不断地提高,身体健康,严格以“真、善、忍”宇宙法理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 1999年7.20以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编造欺世谎言,迫害大法弟子。为澄清大法真象,李桂兰于1999年10月带着6岁的儿子,与同修们骑自行车经六天六宿进京上访。然而却被北京恶警绑架,被当地公安押回,非法拘留15天,并被罚款。为争取合法的炼功环境,又进京上访两次,都被非法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年10月,为证实宇宙大法,李桂兰第四次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三年,与年幼的儿子骨肉分离。 李桂兰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至今被关押在山东王村女子劳教二所,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身体受到残酷折磨。家中70岁老父亲和年小的儿子无人照顾,家境非常悲惨。 呼吁国际组织,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停止江集团剥夺人民信仰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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