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7月10日】我是中国大陆一名法轮功学员,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我们全家受到了江泽民操纵的当地610不法人员的残酷迫害。此时我们仍然没有人身的安全和自由。四年来不法人员的恶行给我们全家在精神、身体、经济上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我是1999年7月20日深夜被610不法人员秘密抓走的,在一个多月无休止的审问、看押、精神折磨中使我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和个人权利。他们为了报功领赏不惜栽赃陷害,他们原以为能在我身上大捞一把,结果事与愿违,于是他们筹划了一场流氓抢劫的丑剧:先是用欺骗的手段将我丈夫骗到公安局然后戴上手铐开始大肆抄家、抢夺财产其中包括私人汽车、物品、所有与钱相关的字据,他们以莫须有的“非法经营”的罪名将我丈夫关进看守所。江泽民和他的“三光”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无疑是这场迫害的恶源。 在看守所里,我丈夫被房间里的犯人集体暴打,然后再泼十几盆凉水,不给饭吃。我丈夫宁死不下跪屈服,被打伤了腿,多次昏死过去。当狱警把他拖入另外牢房时他面临的又是新一轮的拳脚。一个不炼法轮功的守法公民仅仅因为自己的妻子修炼法轮功就受到如此的对待,公理何在!这一行径再次向世人证实了江泽民不但残害法轮功学员,而且连他们的亲属都不放过。 几天后恶棍们看我丈夫命在旦夕,怕把事情弄大无法收场决定放人。但前题是交十万元所谓的“非法所得”,再交两万元的取保候审费。恶棍们为此仍不罢休,他们把我家的车开了七万公里撞坏后让我们交十万元钱取回家。我们坚决不交,这是哪家的道理?明明是我们自己的财产被他们抢,被他们损,反过来让我们再用钱赎回自家的财产,强盗逻辑!更可恶的是有的公安人员因赌输了钱竟厚着脸向我家借钱。看看这就是江××纵容唆使下的“公安人员”,整天叫嚣:“不拿钱就整死他!”与土匪、恶棍有什么区别? 我家的遭遇只是在中国大陆千千万万中的一例,尽管我们现在在大陆还谈不上人身的自由和安全,但我一定要把真相讲出来,我不能坐视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再被随意践踏,不能坐视坏人“审判”好人,请帮我们向全世界呼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