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9日】我用自己被迫害的事实来揭露江贼以及610歹徒在迫害法轮功这方面使用的手段--恶毒的连坐法。 江出于嫉妒,迫害法轮功,初期有很多单位根本没有积极性,于是,它们就强迫各地各单位的领导层层签署迫害法轮功的责任状,把单位负责人的官位和单位职工的经济利益与此挂钩,迫使这些单位也参与迫害。 2000年12月3日我与同修一道去北京天安门上访,刚走到王府井街口就被一伙恶警无理检查抓上警车。他们搜身时把我们带的钱物全部搜走。穿的衣服、鞋也被恶警破坏了扣子和拉链。 2001年1月3日我们被市的警察押回,在看守所拘留了30几天。在拘留其间我的老伴去向他们要人,恶警就向我那没修炼的老伴勒索钱,并强迫我写保证书。因我去北京上访,影响了公司评所谓的文明单位,还被610按迫害法轮功的责任状处罚了单位4万元钱,从看守所回单位后,地方公安和公司公安处要我负责偿还他们去北京押我的全部费用以及单位被610罚的款,还宣布从2001年1月起停发我的工资、奖金、两年内不准升工资、冻结我家的全部股票,就连我家帮助其他同事买的12000元的股票也不例外,又说我老伴虽然不炼功但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于是从2001年起在他的工资中每月也扣发100元钱,待我的案件终结为止。 公司公安处长强迫我每天去公安处早晚报到,强迫我写认识和保证,我没有写,他们就强迫我那没修炼的老伴去谈认识,去表态。他们扣押我的身份证至今,一到节假日或其他敏感日,派出所、社区主任、公司公安处长等一伙人就到我家来骚扰。 法轮大法是一方净土,我们按照宇宙真、善、忍的根本特性在做好人,却遭受长期的迫害。其实这场迫害不仅仅是针对法轮功,也是针对所有善良的人们以及每一位被邪恶谎言欺骗的人,希望人们认清江××的流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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