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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两制”变“一制”
文/鲍彤
【明慧网2003年6月7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参考资料皆为非修炼界人士所撰写,不一定和法轮功学员的认识相同。)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庄严承担的保证,目的是消除香港和台湾的疑虑和恐惧。什么是“两制”?写在《邓选》上的说法是:“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鉴于大陆假货充斥,何况谁也没有见过社会主义到底是什么东西,所以应该实事求是修正如下:共产党容忍台湾和香港实行主权在民的制度;香港和台湾容忍共产党在大陆实行主权在党的制度。

邓小平是一位深谋远虑的聪明人。他懂得,互相容忍,维持现状,容易使对方接受,阻力小,代价小。把主权在民改变为主权在党,势必遭到全体居民无休无止的反对,迟早必须为此付出无穷无尽的代价。想在自由的香港移植专制制度,谈何容易,起码得有大独裁者的天分和狠心。为了避免画虎不成反类犬,终邓小平之世,第二十三条只是虚虚地挂一笔:“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 什么叫做“自行”?“自行”也者,“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自己判断条件和时机成熟与否,北京的中央不管这件事情”之谓也。

但邓小平的后人另有打算。既然第一代和第二代在大陆奠定了一党专政的天下,凭什么第三代不能在卧榻边上拔掉一个碍手碍脚的眼中钉?依靠宰割自由的屠刀,一党专政已经把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收拾得鸦雀无声,拿它来对付香港弹丸之地,想必游刃有余!

如意算盘之所以无往而不如意,因为它只顾作用,不顾反作用;或者说,只算收入,不算支出。落实二十三条之后,中央必然背上哪些包袱,必定面对何种风浪,必须付出什么代价:这些积分具有无限变数,反正都是党国领导的私事,不消港人操心。香港老百姓所关切的,是香港濒临的灾难。

落实二十三条以后的香港将是什么模样?

二十三条是捍卫一党专政的武器。落实第二十三条,就是用一根头发丝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六百万香港人头上,叫香港人念念不忘一党专政的厉害。二十三条的作用正在于此。养兵千日,用在一朝。它可以深藏不露,也能够手起刀落。收发之妙,存乎一心。这个“心”,当然不是港人的心,而是大陆最高领导在处理特定事态时的情绪和脾气。落实二十三条,是通过“立法”在香港铲除自由、推行专制的决定性的一步。二十三条一旦落实,港人就“依法”失去了自由安宁正常生活的最后保证。凡是共产党不愿意让公众知道的事情,比方萨斯疫情等等,都叫做“国家机密”。凡是共产党视为“不识大体”的意见,从鲁迅的“作声”,到刘荻的上网,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民意应当被“依法”扼杀,信息自然被“依法”封锁,冤枉总是糊里糊涂降落,灾祸常在不知不觉中飞来。大陆五十年的历史,将根据党国领导的爱恶喜怒,到香港来“依法”重演。在自由透明的舆论下形成的廉政制度,也将被“依法”扔进黑箱而变质霉烂。香港将与时俱退,从廉洁“依法”向腐败倒退,从自由“依法”向恐惧倒退,从文明“依法”向黑暗倒退,同大陆一起,“依法”共享瞎子、聋子和哑巴的天福。

落实第二十三条意味着一党专政在香港依法移植,意味着香港开始依法大陆化,意味着一国两制从此依法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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