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旗是偏远的落后地区,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基本上是家庭妇女和出苦力自谋生计的人。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这些人平静的生活被打乱,取而代之的是警察无休止的骚扰和迫害。2000年底,大法弟子孙淑英、刘玉华、李德平等六人到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随即被非法拘留,并由当地警察押回来投进监狱。 这六人当中,年龄最大的孙淑英,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没修大法之前,体弱多病,98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神奇般康复,至今没吃过一粒药。是法轮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和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她的心灵,也照亮了她的人生之路。2002年,十六大前夕,她同其他修炼者一样再次被关进监狱,理由是所谓的“破坏公共设施罪”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妪,只因修大法,做好人,就要受迫害,受虐待。天理何在?法律何在? 大法弟子李德平,以做豆腐为生,公安局以欺骗手段骗取其1000元所谓保证金后,又将其投进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又以收取伙食费为名大肆勒索。恶警对这些无职业的老年妇女也不放过。 无论是节假日,还是所谓的“敏感日”的日子,当地恶警都要非法把大法弟子集中关押,以“学习、教育”为名,实施人权迫害,限制人身自由。 正告那些继续作恶的警察及相关人员,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善恶有报是天理!立刻停止你们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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