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25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大法弟子纪松山,男,27岁,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南山。于2003年6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被双鸭山市刑警大队人员带走。公安人员用极其残暴的手段对纪松山进行刑讯逼供,于18日下午3点左右将纪松山迫害致死,之后恶警还要求家人拿钱。 在家人强烈要求下,恶警才让看了一下死者的遗体。当时整个身体都被纱布包裹着,包括头部和面部。家人解开纱布后,看到的遗体惨不忍睹:脸、后背青紫,左眼鼓着,还有血迹,脚踝骨被打坏,脚趾、胳膊的皮肉被撕裂开。 610恶警李洪波、赵景方、杜某等先谎说纪松山从3楼跳下,后又说是从7楼跳下。家人检查遗体,发现腿部未骨折,没有从楼上跳下摔坏的迹象,便要求法医鉴定,610恶警拒绝。至21日遗体还未火化。 现知迫害纪松山的恶警有:市公安局刑侦一科李洪波,其他人不详,望知情者提供有关资料。 请所有与纪松山有联系的大法弟子正念抵制邪恶的迫害,相互转告,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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