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17日】2003年6月12日上午黑龙江省呼兰县法院对本县方台乡大法弟子张学文非法开庭判刑。 张学文,男,56岁,现住呼兰县方台乡。今年3月因恶人举报,被呼兰县公安局非法拘捕。在看守所里他正念抵制邪恶迫害,坚持绝食抗议,遭受非人迫害。三个月过去了,当我们6月12日看见张学文时他仰面躺在白色警车座位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骨瘦如柴、不能站立。一位堂堂的汉子三个多月的时间就被恶警迫害成这样,而且恶警还把他拉到法庭给他判刑。 恶警为了今天的开庭,上窜下跳忙个不停,并强迫家属花钱雇人把张学文背入法庭,扬言:“不这样做就不让家属进法庭。”此时此刻,张学文的家属没有一位配合邪恶的,最后恶警大怒:“不行就给他拉回看守所,在那里给他判刑。” 这时一个恶警走到车门往张学文身上踢了好几脚,并扬言:“等回去再跟你算帐。” 这个恶警真是丑态百出,就在这法庭门前、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时,对一位难以站立、身体极度虚弱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但同时也可想而知,恶警在暗地里是如何对待大法弟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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