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6月14日】据美国新闻网6月11日发自华盛顿的报导,美国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向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辩论书,支持法轮功学员以《外国民事侵权索赔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为依据发起法律行动起诉前中国××党主席江泽民的诉讼案。针对国际关系委员会的支持举动,美国法轮功之友的执行主任人艾伦-阿德勒(Alan Adler)于6月11日发表了以下声明: 美国法轮功之友赞扬美国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对法轮功学员为寻求把江××绳之以法、为它所犯下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行承担法律责任而发起的集体诉讼案给予支持。委员会向法庭提交“法庭之友”辩论书,是在维护我们宪法所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的神圣和庄严。 委员会在辩论书中论述到:“人权议题,正如本案例中所提到的这些议题,一向被视为美国外交政策中的关键问题”,同时还支持采用《外国民事侵权索赔法》和《酷刑受害者保护法》保护法轮功学员自由实践自己信仰的权利。 中国国内外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信仰精神修炼体系的个人,而这一精神修炼体系正是江××发誓要“铲除”的。在中国国内,[江氏集团]有恃无恐,采用恐吓、酷刑等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剥夺了法轮功学员实践自己信仰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于2002年10月提交了诉讼案,目的是寻求美国司法系统的保护,终止这场使他们受到摧残的迫害。 国际关系委员会赞许法轮功学员们追寻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标准生活,并通过辩论书实施国会立法的法律职能保护他们的权利,法轮功之友赞扬委员会的立场和态度。我们热忱地希望诉讼案能够进展下去,正义最终会取得胜利。 美国法轮功之友是一个人权组织,旨在支持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的权利。该组织目前正在赞助对江的诉讼案,该诉讼起诉江在中国国内犯下的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在美国阴谋剥夺法轮功学员民权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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