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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对23条联盟墨尔本市举行集会游行(图)
【明慧网2003年6月10日】6月8日星期日,在蒙蒙细雨中,世界反对23条立法联盟于澳洲墨尔本市举行了人权大游行,和平抗议香港23条立法。来自不同组织的100多名成员和民众在墨市联邦广场前集合后,开始了横穿市中心的游行。游行队伍中有几面大横幅和几十个标语牌,上面写着揭露谎言、拯救生命;江泽民8大罪状;支持全球公审江泽民,将罪人推上审判台;反对23条;维护人权和停止虐杀等字样。游行队伍穿越市中心唐人街后举行了集会。来自大赦国际澳洲分部、香港社团、基督教联盟、澳洲行业工会、法轮大法学会、国际人权组织、台湾同乡会等代表纷纷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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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人士手持横幅 大赦国际澳洲分部的Robyn Kilpatric女士澳洲行业工会代表Matt Wright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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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发言人ANA VERESHAKA 女士来自香港社区的代表Wing Tang先生来自不同组织的100多名成员和民众

大赦国际澳洲分部的Robyn Kilpatric 女士表示,23条立法将严重损害香港的自由和“一国两制”概念的实施。她举例说,中国通过关闭网吧,拦截电子邮件,禁闭搜索引擎,不久前又引用了过滤关键字的系统来阻碍资讯流通。有4个中国年轻人因为在网吧里浏览政府禁止的内容后被判7年徒刑,若23条通过后,这样的悲剧也会发生在香港人身上。她同时呼吁澳洲民众在享受自由的同时也去关注那些失去自由的人们。

澳洲行业工会代表Matt Wright先生对中国的人权问题极为关注。他指出香港23条立法与联合国人权宣言第23条是截然对立的,切不可混为一谈。这样的极权法律一旦制定,无可避免将殃及工人们的权益。香港23条对上层人士,如政府官员和富人们不会有什么影响,只会歧视和迫害最无助的贫苦百姓。这条恶法是在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压力下拟订的,其定义模糊,极易被篡改和利用。任何组织、团体都可能被冠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即使他们的所为在任何一个民主国家看来都是很正常的。此法一旦通过,在公园里打坐或参加教堂活动都可能成为犯罪,香港居民的权利将由此受到严重侵害,他们将失去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而且像法轮大法及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民主活动家都会失去他们应当享有的权益。该法的影响力还不仅仅是在香港,居住在其他国家的香港居民也可能遭到放逐、迫害和受到严惩。可以说,香港23条是严重违反人权的。这样的法律是中国大陆极权统治的典型产物,如今又把魔爪伸向香港。这是江泽民严重侵害人权的见证,也是它镇压、迫害法轮功的见证。它已作为千古罪人被法轮功学员推上公审台,以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控诉。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按照宇宙真、善、忍原则而修炼的一种高层次修炼方法,它以心性为基础,能带给修炼者祥和、宁静的心态。而中国政府只是以所谓的“危害国家安全”为由取缔它,成千上万的法轮功练习者被非法囚禁在劳改所、监狱和精神病院。上百人在监禁中被杀害。他们有人被鞭打、折磨,遭受种种酷刑;有人被注射了危险药物,导致严重的大脑损伤甚至死亡;更多人被迫与家人长期分离。然而中国政府却说,“我们没有迫害法轮功,我们对此不负责任。”然而无数受害者的血腥照片以及多人的证言证辞都证实了这场迫害,世界需要知道真相。如果23条通过,这些灾难将在中国大陆继续,并且将祸及香港。Wright先生还说,“我们听过霍华德、布什和布莱尔谈及伊拉克的现状以及伊拉克人民在极权政治下遭受的苦难。当然没有人会原谅伊拉克政权的残暴,但是奇怪的是,一谈到中国的人权状况时,他们却沉默了。他们不愿意危及贸易利益而为在中国受难的人们说话。他们的个人利益似乎比人们的生命和人权更加重要。在联邦下次大选时,我们需要考虑这一问题,我们所推选出的政府应该关心所有人的需要而不仅是富人们的需要。我们要团结起来,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让所有的人知道真相。”

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发言人ANA VERESHAKA 女士谈到了法轮功学员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情况,与会者发出理解和悲伤的唏嘘。据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3月20日的报告显示,中国在其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授意下,本着“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学员进行残忍地折磨和屠杀,在这过程中耗尽了全国1/4的经济资源。而且还在政府内部推行江的密令“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致使720多名法轮功学员因不愿放弃信仰而失去生命。她表示23条立法若通过,会给香港人民无论从经济还是民主自由方面带来深切的灾难。届时,警方可在没有任何许可的情况下私自闯入民宅搜捕,因为警方的怀疑就可作为证据。23条将允许政府在没有上诉人或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审判。而且香港居民无论身在何处,若触犯该法,轻则被判7年,重则可导致终身监禁。

台湾同乡会的代表林万得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集会,但他委托一位台湾同乡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说,“在18世纪时,Patrick Henry先生曾讲过,‘给我自由,否则我宁愿去死’。由于来自台湾这样一个由极权向民主转化的地区,我深刻体会到自由的价值,这也是我支持这次集会的主要原因。”他指出,在极权下生活的人们没有言论、集会和信仰自由,比关在笼子里的动物境遇更惨。动物们虽然失去自由,但无需为食物发愁。而生活在极权中的人们,不但缺乏自由,也无法得到政府所应该提供的保护。比如,SARS曾在去年11月份爆发,然而中国政府隐瞒疫情长达5个月之久,致使疫情蔓延到世界上38个国家。直到世卫组织签署旅行警告后,中国政府才感觉到压力,承认SARS疫情严重。这表明中国政府关心的只是它的权力而不是人民的生命。在此时,香港政府向议会呈交了23条立法,如果这条法律通过的话,香港人民也将失去自由。他表示希望所有的人们一起帮助那些没有自由的人们去获得自由。

国际人权委员会澳洲分会的JOHN LAUNDER先生称,国际人权委员会对香港23条立法表示关切。这部立法是对基本人权的威胁,此法一旦被通过,北京就有了控制香港宗教和劳工组织的权利。它将严重妨碍资讯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信仰自由,但香港政府却因此有合法迫害持不同意见者的自由。中国大陆在近20年来经济上有了长足发展,不过它长久以来恶劣的人权状况是值得普遍关切的问题。

来自香港社区的代表Wing Tang先生说,去年12月15日,香港60000民众走上街头抗议23条,这是继6.4学潮以来的最大规模的游行,这样的活动说明人们在言论自由的环境下可以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然而这一切在7月9日香港政府投票表决通过23条后可能就不复存在。23条立法名为“反颠覆法”,但法学界普遍认为它的目的是将北京政府的态度强加给香港政府和人民,也就是说,北京所反对的团体在香港要同样被取缔。23条对自由、开放的香港是一个威胁,它意味着就算民众是以和平的方式表达意见,香港政府也可以基于政治考虑而随意迫害。对于日前香港爆发的SARS,Tang先生表示,香港居民认为23条比SARS更可怕,因为SARS只是一时的,而23条的危害将是长期的。

中国民运海外联席会议澳洲分部的吕占锁先生代表基督徒发言说,宗教迫害的问题在中国十分严重,据“调查中国宗教迫害委员会”的报告来看,中国政府不但在镇压法轮功的运动中采取了种种残忍和非法的手段,对基督徒的待遇也很不人道。自改革开放以来,在6000万以上家庭教会信徒中,有270万人被任意拘留过,也就是说,22个信徒中就有1人被拘留过。而且,据统计,共有44万人被判劳改,1万多人被迫害致死,2万多人被苦刑致残,数目惊人。吕先生对7000万基督徒在中国的处境表示担忧。他呼吁人们能行动起来,敦促中国政府停止对所有宗教和信仰团体的迫害并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的条款,在中国允许充分的信仰自由。

与会的各界发言人都从不同角度和侧面谈到了23条将给香港及世界人民带来的损失。

此次活动吸引了多家媒体的参与,包括31频道社区电视台,新唐人电视台的记者也采访了有关人员,并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导。

当日前一篇文章: “香港是中国自由的最后防线”(图)
当日后一篇文章: 中国时报:美机构吁防止港立法会通过第23条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