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6日】英国广播公司5月3日报导,尽管香港政府已经对反颠覆立法作出修订建议,美国国务院周五(5月2日)表示,美国政府对香港政府提出的反颠覆法草案持“严重保留”立场。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一份声明中说,美国政府注意到董建华政府已经因应去年底公众咨询期间引起的争议,对反颠覆法草案进行修订。 他说,美国希望香港政府在立法会审议反颠覆法草案时能接纳更多的澄清和保护权利的建议。他说,对于取缔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相关条文,美国仍然有“严重保留”。现草案使中国和香港的法律制度的分界线变得模糊。 美国国务院的声明敦促香港政府和立法机关审慎考虑国际社会对于《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关注。 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香港特区政府在今年2月14日在宪报里刊登《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一般称为反颠覆法),这意味反颠覆法已经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反对者对草案增加了涉及秘密审讯的条款表示震惊。同时,《草案》排除了被告人利用公众利益作为抗辩的理由,人们担忧媒体可能因为报道了一些关于中国的敏感消息而被拘控和判刑。 另外,人们担心香港政府将利用反颠覆法取缔中国政府定性为“X教”的法轮功组织。 反颠覆法立法使港人严重分化。支持和反对反颠覆法立法的民众都先后上街游行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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