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18日】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把握不好与同修之间更好的协调配合,尽管我们证实大法的事一直正常运转,但在一些认识和具体事情上就是协调配合不好,甚至难以沟通,好像每个人在心里对彼此都装了一个结,你说这件事这样做,他就会提出那样做;你说这样做好,就有人说这样做是错的等等。由于协调配合不好,整体上没能发挥更大的威力,有时就被邪恶钻了空子。特别是在我们个别老学员之间,由于对法理认识上的差异,一人一个理,出现配合更加困难的不正常现象,甚至不相往来。 师父在最近几次讲法中都反复强调学员之间协调配合的重要性,甚至明确指出:“我们如何能够互相之间配合好、协调好,这是正法对大法弟子最需要的。”(《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既然师父都说“这是正法对大法弟子最需要的”,作为师父的弟子,我们应该怎么样才能在整体上协调配合好呢?我感到很着急,对于以前没有协调配合好我感到很痛心,同时也为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而感到苦恼、难受和孤独。我向内找,在心性上找,苦苦的思索这些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有时还在想怎么修到今天大家成了这个样子,很不对劲,但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呢? 最近,通过不断学法,师父的不断点化,终于有所悟道,原来这里还有我们要修出的“熔化钢铁的慈悲”和宇宙不破不灭的圆容法理。 悟到这些法理后,心开朗了、坦然了、平静了、更加宽容了。于是,我主动找学员沟通,有一天我与一位老学员坐下来好好地谈谈心,我首先真心地检讨了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特别是与同修在协调配合上没有做好的方面,也谈了我的悟道,后来她也谈到了她不足的地方,彼此坦诚,效果很好,真的感到是在心上在沟通,大家都想着今后我们如何协调配合好,如何走好最后的路。 其实,当我们整体没有协调配合好时,实际上就是自己的损失,也是大法的损失,是邪恶最高兴的事,却是师父不愿看到的事。 1、协调配合是正法整体的要求,放下自我是前提 以前我们在交流时或做事中过分的强调了自己的认识和从自己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对我们整体的协调配合造成了障碍。当我们在强调我的这个认识那个认识的时候,尽管这些认识都是对的,但从整体来讲,还是加进了太多个人的因素,尽管现在不会象初期修炼时表现那么强烈,但是法对不同层次有不同的要求,越到后期要求也就越高,所以当我们在强调自我的时候,我们就没有做到圆容不同层次的法,以及法对不同层次学员的要求;没有更好地做到对同修的慈悲与宽容,甚至对做得较好的同修可能心里还有点不平衡,对做得较差的同修不分轻重、场合的斥责;在强调个人的“功绩”时,这其中又有好胜心、争斗心、显示心;特别是在中国大陆复杂情况下,又有保护自我的心,即使自己悟不到,也不听别人的,封闭自己;加上在后期,学员之间在法理认识上差距的拉大,也出现差异。这些就是表现在我们这里的不能协调配合好的一些原因。 大体上讲,就是没有放下自我。由于各自强调自我认识,在整体上协调配合就可能出现漏洞,就可能让邪恶钻空子,出现损失。也由于我们协调配合不好,邪恶在我们之间也制造矛盾,造成间隔。比如,两个学员本来就僵持不下,有时也想到要沟通,但并没有真正在法的基点上用心去协调,这时就出现过给同修打电话打不通,找人又找不到,这时想法就来了:他可能对我有看法,连电话都不接,或者这可能是点化我不该与他接触等等。从而加剧矛盾,甚至干脆各做各的。 我们应该站在法的基点上正视整体协调配合的问题,这是师父和大法对我们的要求,也是对大法负责、对同修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问题,也是我们每一个弟子正在修的一部分,这是对大法弟子的更高要求,对整体的协调配合也是修好自身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悟到,要协调配合形成一个整体,首先要做到放下自我。因为这涉及看问题的出发点的差异,整体协调配合需要我们从全局、集体和他人的角度去思考,而不能过多的考虑自己的认识,就算自己全部是对的,也得考虑到其他同修和整体的情况,每个人都需要自觉地用大法赋予自己的所长去弥补同修和整体的不足。我们放下自我就能宽容同修,才能留出空间让其他同修的想法进得来,不致于高高在上、固步自封,也才会自觉地去弥补同修和整体的不足;同时,放下自我后就没有了强烈的个人意识,不带有强加个人意见让别人接受的思想,就能体现出慈悲,不会干扰到对方,别人也容易接受意见,也会感受到同修间是在真诚的相助。所以,我们应该在法上去找到自己的不足,在观念上要转到:我怎么样才能协调配合好同修,我怎么样才能协调配合好整体,我哪些方面还没有协调配合好,而不是以前在个人的基点上,老想到(或在潜在意识里是这样)别人怎么样来尊重或听从我的意见,来配合我,以我为中心,老想改变别人不想改变自己,其实这本身就是旧宇宙败坏后出现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因素。 2、把握基点认识,宽容同修,圆容不同层次的法 师父讲:“每个人的境界不同,我现在告诉你们,师父看到有些学员与学员之间的差距已经拉开了。过去是不明显的,现在已经拉开了,越到最后差距越来越大,所以在认识上肯定是有出入的。关键是你们怎么样配合好,怎么样协调好。”(《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面对这种客观上存在的差距,我们怎么办呢?我的理解是,把握对大法的基点认识,这是我们的共性。如果偏离了法、不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了,那肯定是不对的。但是,如果都是在法上认识法,对于不同层次的认识,我们就要做到慈悲宽容,尽量去圆容不同层次的法。遇到不同认识的时候,不要去评论对方,不要去给对方下结论是对是错,可以多问个为什么?他为什么悟到了这样的法理?他为什么这样做?是不是在法上的认识?一切都以法去衡量。由于没有强烈的个人意识,思维是开放的,也许就能悟出其中的道理,当然,如果悟不到,也不要在这方面下功夫。主要是不要固封自己,要放下自我,开放认识,要慈悲宽容。 关于对层次的认识,有时我们个别同修中,还带有常人的好高骛远或认为层次越高越好的攀比心。由于对层次理解上的不足,有时也使学员之间不能更好地协调。大法开创了宇宙不同的层次,为不同层次的生命开创了不同的生存环境,宇宙中是存在层次的区别。但是,对大法弟子而言,层次更多的是一种相对的概念,因为尽管我们彼此之间存在层次的差异,但我们都是大法直接造就的生命,也将会是大法在不同层次和境界中的体现,对于大法弟子来说,是“回家”,回到师父给我们安排的地方,无论在哪里,那里就是每个弟子最美好的家园。 最后,让我们铭记师父的慈悲教诲:“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在证实法中协调一致法力会很大。无论大家集体做事还是自己单独做事,大家做的都是同样的事,这就是整体。都在讲真象、发正念、学法,具体上做事不一样,分工有秩,聚之成形,化之为粒。”(《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仅个人认识,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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