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16日】未修炼法轮大法之前,我患有肝炎、妇科病,整天精神不振,真是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之后,身体上各种慢性病不治痊愈,精神焕发。凡是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变年轻了,法轮大法真是神奇功法。 可是自从1999年7月20日起,天就象塌了似的,到处都是邪恶,开始对法轮功全面地镇压,修炼环境遭到破坏。由于我坚持信仰真善忍,就在1999年12月3日,我被区公安分局绑架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拘留34天,向我家人索取人民币6000元。 在2001年10月25日,因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我被市分局绑架到市第一看守所,并当时扣留了我的自行车。在看守所10个半月里,我经常向管教讲真象:法轮功是修炼,不参与政治,是教人做好人,对任何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能够使人类道德回升,使人心向善。你们不能昧着自己的良心,迫害好人。你们应该无条件释放我。管教们对我说:要放你,就得去写“保证”,如果不写“保证”就是关。我对他们说:我是在做好人,保证什么呢?就在2001年5月左右,我长达14天绝食抗议,他们这时急得团团转,就找到“610”办的人来,说:你先吃饭,你的问题马上可以解决。意思是可以放人。我相信了他们的谎话,结果又被非法关押了几个月。 到2001年8月下旬,我再也不能忍受这非法关押,我给“610”办写了一封信,我没有犯法,法轮功给了我健康的身体,用健康的身体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家庭,而你们迫害做好人的人,是你们在危害社会,危害家庭,是你们在践踏人权,利用手中权力,发泄私愤,你们真是犯罪魁首。我开始在看守所大声喊:炼功无罪、还我自由。邪恶管教不准我喊,我还是坚持喊。他们给我戴脚镣手铐,手被反铐着,还派刑事犯人看着我,我只好再次绝食绝水抗议。邪恶管教说:如果再不吃饭就灌食。我还是坚持绝食,这一次我是豁出去了。还有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对邪恶管教说:你们对她也太狠了。邪恶管教就给我把手铐铐在前面。这时,我给家人写明信片,说明我没有犯法,是邪恶管教逼得我有家不能回,我只好绝食抗议。到了第六天,也就是2001年9月5日,我奄奄一息时,他们才肯放了我,家人被他们勒索了1500元所谓的生活费。 回家后,公安分局还多次找我,干扰我正常生活。到2002年11月1日因召开所谓的“十六大”,向我单位非法勒索5000元钱,绑架我到洗脑班,逼我写“保证”。我说:我们是在做好人,保证什么,做好人没有错,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它们没有什么话可讲了。直到11月17日才得以回家。 我真诚地奉劝天下善良的人们,请您记住“真善忍”,她会带给你祥和与福分,我也相信有一天“真善忍”会被全人类接受与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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