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5月1日】我因坚持修炼,被江氏集团非法劳教两年,财产被非法侵占,父母双亡,孩子无人照管。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2000年7月20日我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为大法讨公道,遭恶警打骂。被押送回来后非法拘留15天,期间遭到毒打,伤势一个月后才痊愈,同时被迫进行重体力劳动。回单位上班后,部分工资被扣去,接连不断地被找去“谈话”,在近半年时间里,被单位各级人员骚扰近百人次,有几次十几个人一起上,同街道办事处人员一起逼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由于妻子病逝前接触过大法,他们便想对此事加以利用,借机栽赃陷害,遭到拒绝后,他们恼羞成怒,在单位大会、小会上“点名批评”,年近70的父母也被多次威胁、恐吓,年仅7岁的孩子被吓得作恶梦。 2000年12月,我又被非法抓捕,家中被抄,上网的计算机被没收,被非法劳教两年。这期间,父母、孩子失去了生活来源,被人指责、歧视,孩子学习成绩优异而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在巨大思想负担压力下,家中发生了火灾,母亲不久去世。我从劳教所出来后,做了一年的临时工,期间不停地被找去“谈话”,每周被迫写“汇报”,一些无知的领导对我横加迫害。办公室、大院、楼道都安排了监视人员,降级、降职、扣工资、扣奖金等是惯用的手段。体弱多病的父亲接连不断地遭到单位的电话骚扰,被施加压力,不久也去世。我的非法劳教期限虽已解除了,但是在他们眼中仍然未解除,迫害依旧进行。而且他们这些卑劣的手段还被他们到处炫耀,邀功请赏,从而被评为“先进单位”,捞取政治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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