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5日】我1994年得法,身心得到净化,工作精力充沛,思想境界得到了很大的提高。99年7月20日以后,单位逼迫我写诽谤大法的话,由于本人学法不深,认识模糊,就在无奈的情况下,违心地承认了报纸、电视上诽谤大法的话[注]。随着学法的深入,使本人清醒地认识到大法是真正的宇宙大法,江氏集团是在利用修炼人的善良与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而在欺骗民众,诽谤大法。 2000年初,单位党支部要求必须写明对法轮功的认识,这时我已经清醒,坚决不愿再说假话,并向单位干部说明法轮功是怎么回事。单位干部却于6月下旬,把我调到基层单位,并继续逼迫我写不上访,不炼功的保证。我拒绝。于是党委书记不给安排工作,让我待岗,并只开最低生活费,并且得按工作时间上班,还要求时时给党委打电话报告。我拒绝了他们的无理要求。 2000年12月27日我进京上访,被天安门广场分局恶警抓捕、毒打、电警棍电后,送往海淀公安分局临时监狱。狱警问不出它所要的东西,就对牢头说叫他“清醒清醒”。牢头就以进房必须得洗澡为名,在风场光身用冷水漫浇我10余盆冷水。那天北京的气温是零下11到12度,一会儿脚下就结了一层冰,人几乎就要冻昏了,朝墙倒了下去,这时牢头才叫住手。隔两天,一位东北的同修被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蹲都不能蹲。14天后,被我被郑州驻京办接回。同时,单位以旷工超过15天为由,将我开除公职。问还炼不炼,不炼,写个保证就可以回家;炼,就送往拘留所。我说炼。 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不准炼功,我以绝食抗议。在那里的人,凡是有探视,必须得买100元代金券,否则不准见人。里边的物价比市场最少要高两倍以上,那里的警察真的和劫路的一样黑,就是想办法从你那儿弄钱。我在那儿呆了14天,被骗着吃了一顿饭后(当时我在绝食抗议),下午就被押到白庙劳教所,被劳教1年。我虽然只吃了一顿饭,亲友也被骗着交了400元一月的生活费。 在劳教所里不准炼功,否则恶警就指示牢头毒打炼功者,并天天强迫看诽谤大法的电视、书籍、报纸,并强迫写“观后感”,逼着洗脑写“转化书”,如果写了就给宽松待遇,不然就用3-4个劳教人员包夹一个法轮功学员。我在被处处受到监视的情况下,仍旧告诉那些人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相信总有一天法轮功的真相会大白于天下,及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们还经常无故被取消一月一次的家人探视。经常突然集合,警察搜查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及床铺等,查找大法资料。 因为不看诽谤大法的电视,李建国被连续关禁闭,每顿饭只给吃半个馒头、半碗稀饭;屈梦超因为要炼功被打得胸部不能出大气;张明因炼功被毒打一顿后又加期3个月;我在劳教所度过了暗无天日的一年。我被释放后才知道,我和妻子的户口本被派出所骗走,没收,并把我和妻子的户口注销。我因住址变更,去派出所办户口,他们非得让我滚指印,说是单为法轮功制定的“制度”。我认为是对我的迫害,我坚决不配合,他们就不给办理户口,所以我和妻子现在仍旧没有户口。 2002年10月份,公安分局国安科长又带人抄了我的家,因我们夫妻均未在家,使得他的阴谋没有得逞。 [编注]署名严正声明将归类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