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5日】我是河北大法弟子。2000年2月11日,我在本县探望父母,因当地三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当地政府,派出所无理将我从娘家绑架到公安局行警队。四名警察将我毒打折磨长达5个小时,又把我铐在老虎凳上长达11个小时后,又铐了我35个小时左右,最后送县看守所,非法拘留了我15天。 释放时被看守所勒索235元人民币。同年3月27日,我被万全县矿机厂非法扣工资218元人民币。2000年2月13日,因我在“敦促中国政府与法轮功学员对话呼吁书”上签名之事,被县经贸委非法罚款1000元人民币。同年6月,因我与同修在城外炼功,被非法拘留1个月,停职停薪,至今不能上班。释放时,又被勒索500元人民币。 2001年5月1日在县“610”歹徒指使下,不法恶人们翻墙撬开门窗,将我从家中劫持,并把我丈夫从老家强行绑架到我厂,因我们不配合邪恶的要求,他们就把我丈夫贾海绑架进派出所、又非法送进看守所。我绝食绝水六天后被释放。2001年8月20日,他们又私闯民宅搜查我,2002年4月19日,他们再次和一名自称是警察的本地雇佣的地痞把我从家中强行带走送到洗脑班。 从99年“7.20”到现在,我遭多次无辜迫害,使我的父母、公公、婆婆、儿女身心受到重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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