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3日】(一) 2003年3月3日,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又一次制造了毒打、迫害大法弟子的流血事件。3月3日上午大约10点20分,当班狱警汪泉无故对大法弟子富川(黑龙江省泰来县人)破口大骂,这时室内大法弟子告诉他“不要骂人”。汪泉不但没有停止,反而动手打人。室内大法弟子同声制止,所有狱警这时都动起手来强行把大法弟子拉到走廊毒打。 富川:黑龙江省泰来县人 刘明双:黑龙江省碾子山人 孔祥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 蔡长军:黑龙江省克东县 沙兆金:黑龙江省塔河县人 以上五名大法弟子被恶警们毒打了20余分钟。恶警们将他们打倒后,又用脚向他们的胸部、肋部、头部等处猛踢,致使沙兆金当场休克,额头一条血口约20毫米,流血满地。其他四人眼眶青肿,耳部大量充血,腰、腿、胸等处青肿,行动不能自如。恶警打人时象发疯了一样。最为狠毒的是四大队副大队长韩绍坤公然指使警察们毒打“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修心向善的大法弟子。打人的恶警有:韩绍坤、汪泉、黄殿林、扬雪峰、陆井峰、佟忠华(韩过去曾多次指使恶警打人)。 恶警们行凶时,劳教所政治处主任以及管理科等几名干部赶在当时场面,却没有任何人制止。而被打昏死在地的沙兆金、孔祥峰长达30分钟没人过问。事后恶警指使刑教人员扬晓东、胡振龙将这两位大法弟子拖拉到劳教所的禁闭室(用铁笼子关押,用铁椅子禁锢大法弟子)。沙兆金和孔祥峰被固定在铁椅子上,双手反背在铁椅背上,脚绑在铁椅子腿上长达7小时之久。人被打的都不动了,还用这样的刑具迫害,人性何在?! 事后,众多大法弟子要求将被打伤的五人送去检查,同时要求治疗。大队狱警一拖在拖,大队干部也拒绝见学员。直到今天被打的五人也未得到检查,身体伤病尚未痊愈。这些恶警们常说的一句话:“整你们就是个玩。”尤其是恶警黄殿林和汪泉常说:“打死你们也没人管”,“国家就这政策”,“告也告不赢”等。再次暴露了该劳教所恶警无视法律,残酷剥夺人的生命权。 (二)2002年4月中旬以后,黑龙江省富裕劳教所恶警用手铐吊挂大法弟子,多者长达120余天,少者也达30余天。最为严重的是因长期吊挂致使一位大法弟子死亡。 去年4月20日以后,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不断立掌发正念清理另外空间的邪恶,恶警黄殿林、汪泉、佟忠华以制止炼功为名强行将大法弟子吊挂在高约2米的双层床头上,而且还变花样地将手反扣(手不能动),使身体没有活动空间;还用各种脏话污辱大法弟子的人格,拿大法弟子取笑。每天的吊挂时间多者长达15小时(早6点至晚9点),少者10-12小时,甚至大小便的时间也严加控制。除吃饭时外,每天都是吊挂站立。由于长时间的吊挂、站立,大法弟子的腿、脚都肿得很粗,行动更加不便。被吊挂迫害的大法弟子有:付志宇、周树友、罗永全、刘晶明、黄利岩、陈彦博、张化彬、王平发、关昌安、陈继辉、珍亚臣、武鸿军、慈海、兰红军等人。 由于周树友不配合他们的迫害,恶警黄殿林、汪泉曾两次将他的手腕用手铐压紧,然后拧转使腕部出血;并指使刑教人员五、六人强行将其吊挂在床头上。被吊挂的大法弟子多次善意地向他们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违反中国的法律的,随心所欲的乱用刑具也是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而黄、汪、佟等人说:“对你们讲什么法?”“就整你们,爱怎的、怎的……”。 黄殿林曾将大法弟子王平发的手臂掰伤,黄、汪等人利用刑教人员做假证,编造材料,欺骗所队干部给大法弟子加劳教期。恶警将良言劝其停止迫害的大法弟子强加以“带头闹事”的罪名。因大法弟子付志宇、周树友、珍亚臣、罗永全等人坚持立掌发正念,被吊挂120余天,加期1-3个月。 恶警明知大法弟子付志宇在长期迫害下血压高达200以上,心脏不正常(监室体检时所知),四大队不但不给医药治疗,黄、汪等人还如此用刑。后期恶警又将付志宇等人双手铐在离地面约200毫米的暖气管子上,由于忽高忽低的反复折磨,致使付志宇摘下手铐不久便脑出血死亡。 以上迫害事实被同期劳教人员都是见证。 另:早在2001年4月就有6名大法弟子因不配合富裕劳教所的迫害而被投入富裕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多。于2002年6月末,王宝宪(黑龙江省绥化市人)被迫害致死,不久张晓春(齐齐哈尔市人)被迫害致死。 我们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认清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民众的邪恶本质,谴责其无人性、无人权地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停止这史无前例的血腥镇压。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 办公室电话:0451-2424046 管理科杨科长:0451-2424093 所长:刘勇义(男) 副所长:陈桂清 教导员:宁丽新 副教导员:牛晓云 一中队队长:赵伟 指导员:孙宝莲 副队长:张玉苏 、 刘巍 管教:宋之雨(男)、张旭(男)、王丹(大)、王丹(中)、张春景、刘明、张力维 二中队队长:李全明 指导员:张丽 副队长:刘祝杰、王丽梅 管教:尹娜、王冰、王丹(小)、王颖慧、杜晓波、董管教(男)、邓玥璐、何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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