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8日】自99年7月20日独裁者江××全国大规模迫害法轮功以来,至今已接近四年了。迫害的初期,大部分公检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法轮功,许多人甚至没有听说过法轮功。在三年多的迫害过程中,广大法轮大法修炼群众,面对突如其来的迫害,顶着各方面巨大的压力,一批批从家里走出来,向政府诚恳地反映情况,期望让政府对修炼人有一个全面的,客观公正的了解。但是,政府中迫害法轮功的当权者,不但不听取法轮功群众的任何解释,反而对法轮功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不惜动用大量的警力,不惜花费国家大量的财力,不惜一切违反法律,用非人道的手段,强行压制广大群众的言论,妄图从精神上摧毁修炼人的意志,精神上摧毁不了,就从肉体上消灭。造成了今天全国数十万人被关、被打、被判刑、劳教,上千人被迫害致死的局面。 成都市被绑架、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判刑劳教的大法弟子有多少人次,目前我们虽然无法统计,但仅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一地,在高峰时期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就有接近一千人。现在仍有不少人被非法关押在那里,饱受着各种形式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成都市公安局郫县看守所,目前也仍非法关押着几十名大法弟子,上至六十岁左右的老人,下至十几岁的娃娃。一位名叫雷燕的十六岁小女孩,从2002年2月起,就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阴暗的牢房中。小小年纪,失去自由,长期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狭窄的牢房里不见天日,承受看远离亲人的孤独和无助。为了维护大法,柔弱稚嫩的她还要受到监室犯人和管教的各种迫害。 2002年9月新学期开学,她因为不能返校上课,伤心地在狱中大哭。为了能够出狱,小女孩曾进行过艰难的绝食抗议。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后,被送到医院打点滴。尽管如此,她仍然被长期非法关押不放。她以超过她年龄的惊人毅力,坚强地度过在狱中的每一天,每一月。还鼓励与她同监室的老年大法弟子:“阿姨,不要怕,我们就是要炼功,就是要学大法。”她是与她的两个表哥一起在成都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劫持的。两个表哥至今下落不明。 一位名叫周慧敏(音)的大法弟子,不堪忍受看守所中犯人的野蛮灌食和打骂,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被犯人用洗便池的抹布堵住嘴…… 凡是在看守所中没报姓名的大法弟子们,被无期限长期非法关押,被管教和犯人们称作大无名,无名氏2、无名氏3、无名氏4,…… 听看守所其它案件的犯人讲:有几名大法弟子在郫县看守所中绝食致死,其中一名据说也只有十几岁。而狱中的管教却说:“死了就死了。” 看守所中还长期非法关押着一些头发花白的老年妇女。比如成都无逢钢管厂的几名退休老工人,就是因为在同修家中交流修炼的心得体会,而被警察以非法聚集的诬陷罪名,长期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中。任何人都有会见自己亲朋好友的权利,而法轮功修炼人却连在自己家中与同修见面的权利都被剥夺。在中国,只要是对法轮功不讲任何法律。这就是中国的现状。 成都市抚琴派出所辖区居民,退休职工李国俊,于2000年12月底元旦前夕的一个深夜,抚琴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家中以“准备到北京去修炼法轮功”的借口,将李关入成都市治安拘留所。并将“准备到北京修炼法轮功”的“罪名”,堂而皇之地写在治安拘留裁决书上。十五天拘留期满后升级为刑事拘留三十天。期满后又继续升级为劳教一年半,送入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执行劳教。2002年上半年李国俊期满回家后,在成都抚琴小区家中被监视居住。因未向居委会或派出所打报告,离家去重庆探望在那儿工作的儿子,2002年9月30日国庆前夕,李国俊刚返回家中,便被抚琴派出所警察李秀英等人抓进成都市郫县拘留所关押。治安拘留期限是十五天,期满后李秀英等将李国俊押回派出所,铐在椅子上。等警察们吃了中午饭,睡了中午觉,下午重新将她押送回拘留所,再非法关十五天。如此反反复复,李国俊在拘留所共被非法关押六十天。 成都川棉厂退休职工谭绍兰,因不愿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从2000年初起,便被反复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看守所,长达五个多月。而且从此停发谭绍兰少得可怜的退休工资,一停就是几年。2002年9月初,谭绍兰到单位保卫科索要自己的退休工资,保卫处立即招来成都市公安局跳蹬河派出所警察,将她劫持进成都市郫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期满都不让出,派出所一张通知又继续非法关押十五天,又十五天,……连续非法关押了七十五天。 大法弟子方静,劳教一年半刚出狱,因向孩子的老师讲真相,夫妻二人都被抓被关,家中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年老多病的老人。…… 这些事例太多了,每天都在成都市公、检、法系统工作人员的眼皮底下发生着。由于严格封锁消息,他(她)们的具体情况外面的人知道得很少,一些艰难传出的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点滴情况,也让公、检、法系统中的个别人害怕得要命,千方百计不让广大世人知道真相。因为所有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手段和做法,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非人道的,而且是背地里干的,见不得人的,所以才怕曝光,才要不择手段地拼命掩盖。有大法弟子顶着压力将事实真相讲出来,告诉身边的人,一旦被公安机关抓住,立即被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投入监狱,进行折磨,继而被判处劳改、劳教。一些人甚至被折磨致死。成都大法弟子朱君秀夫妇二人就是因为在家中搜出真相资料而被搜缴家庭财产,双双投入监狱的。迄今已半年多了,现仍非法关押在郫县看守所。 即使被非法执行劳教,关押期满后,不妥协的大法弟子仍然很难被释放。劳教所的理由是思想没有“转化”,就不能释放。成都市新津县有一位大法弟子,2001年初便被非法判劳教两年,非法关押于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2003年元月期满,劳教所一直不放,她在狱中绝食两个多月,身体极度虚弱,导致肺部感染,因目前社会上盛传“非典”,才于近期得以释放出狱。 有办案警察说: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法制不建全,为了国家的利益,肯定要伤害一部分人。你们修炼“真、善、忍”,为什么不忍呢? 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是国家利益?我们看到的事实是,江氏集团将数以十万计的法轮功修炼群众关进监狱,严刑拷打,“骑摩托”(蹲步做骑摩托状)、“飞起”(做飞机状)、电击等等,极尽残暴招数。但是,都没能改变广大修炼人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反而让广大的修炼人及其家人,朋友,通过江××及其追随者三年多来的罪行,越来越看清了江××在盗用政府的权力残害人民,越来越明白了法轮大法使人们身心健康。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了法轮功,法轮大法在世界上六十多个国家迅速传播,被越来越多的政府和民众接受,而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却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和民间团体的指责。 “失民心都失到外国去了”。江××感到坐立不安了,感到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不安全了,便假借国家安全的名义,将破坏国家安全的罪名强加在法轮功头上,为它更加变本加厉地迫害法轮功找借口,如此残暴,能代表国家利益吗?能代表人民利益吗?如果大家对江××盗用政府的权力残害人民,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之上践踏国家的法律,容忍、纵容、让它无度地肆意妄为,国家的安全,人民的安全,法律的实施不是都被破坏了吗?这将给中华民族带来多大的灾难?最终受害的不正是广大的中国人民吗? 在这里,我们正告那些在公、检、法系统中直接参与迫害、迫害在大法弟子的工作人员们想一想:迫害大法的打人凶手,杀人凶手逍遥法外,受害者将亲身遭遇讲出来,反而被冠之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这难道不是一种颠倒黑白的行为吗? 你们和我们一样,都是中国公民中的一员,你们也为人父母,为人儿女,如果是你们的父母,儿女遭受这样的污陷和迫害,你们的心时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我们中华民族在近代一直多灾多难,饱受战争和自然灾害的苦难。我们民族的中老年人(大法弟子也是中老年人为主)在几十年的人生历程中,经历过多少艰难困苦。一边流着血汗支撑国家的经济建设,一边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女,省吃、俭用、勤劳、纯朴。一生都在为国家,为儿女付出。老年了,喜得大法,既可以强身健体,又可以净化思想,提高道德水平,安度晚年,不给家人和国家增添负担。这些人对政府,怎么会有仇恨呢?对今天的政权,又怎么会有索取呢?就这一点点信仰自由、希望身心健康的微薄愿望,也让江氏及追随者容忍不下!非要进行残暴地迫害,铲除!? 你们应该还没有忘记过去不久的文革风暴吧?人生本来就已经很艰辛了,还要人为地制造一场伤害全中国人民的冤狱,人祸。让无数家庭受冲击,被折腾,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家破人亡。国民经济被折腾到崩溃的边缘。在那些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岁月里,到处是反革命,到处阶级敌人,人心隔膜,人人为敌。 历史的教训还不够吗?我们中华民族还没有从那场惨痛的教训中醒悟过来吗?江××发动的这场对“真、善、忍”修炼群众残暴迫害,发动的这场“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大规模政治运动,对无数家庭的伤害,对国民经济的损害,对国家法制环境的破坏,与历史上的文革是何其相似啊!江××才是破坏国家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的罪魁祸首。 然而,令我们痛心的是,正是由于公、检、法系统中个别工作人员滥抓、滥捕、关押、审判、折磨大法弟子,助纣为虐,才使得江××的残暴和盗用国家权力的罪恶得以实现,才使得破坏宪法、践踏法律的罪恶泛滥成灾。如果再继续下去,你们将把中华民族推向什么样的灾难深渊?你们虽然今天站在迫害者的立场上,打击和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表面上暂时还看不出对你们自己的伤害,但是,你们自己和你们的家人也用同样要生活在这样一个由你们参与制造的环境里,即:一个没有法制,没有善良,没有真诚和宽容的社会,一个人人为敌,人心冷漠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灾难深重的社会,那将是所有中国人民的灾难!大家为什么不想一想?为了江××的私欲暴戾,为了江氏家族的利益,去推波助澜,助纣为虐,残害同胞,值得吗? 在与公安人员近距离接触的几年过程中,我们越来越感受到许多公安民警是良知尚存的。不少警察抓捕大法弟子、审讯大法弟子是在上级领导部门的各种压力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在迫害的过程中,许多人曾明确地表示出对大法弟子的同情与对迫害法轮功政策的反感及无奈。江××流氓政权为了利用基层政府与基层公安民警作为它们迫害法轮功的工具,将迫害法轮功落实到人头上,并且将迫害法轮功与这些基层工作人员、公安民警的各种利益、责任挂钩,谁监管的大法弟子如果去北京上访,或者印发真相资料,谁就要受到株连,或者经济处罚,或者撤职,甚至脱警服。用这种政策就是在强迫基层政府和公安民警为了保全自己的眼前利益而大力迫害法轮功群众,看着这些无辜的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我们真的感到很痛心,你们知道吗?真正受害的人是你们哪!迫害修炼“真、善、忍”宇宙大法的修炼人,天理不容啊!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不是也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道理吗?你们在无知中造下的罪业,不久的将来都要承担自己的责任。我们真的不忍看着你们害自己,真的希望你们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选择是自己做出的,我们真诚的希望公、检、法系统中的那些善良的工作人员,在对法轮功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认清江××邪恶的本质,能够尽自己的力量,抵制这场邪恶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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