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很长时间以来,大家都在谈整体协调,但很多情况下,是当自己的项目或意见需要别人分担和赞同时,用这个名义来劝说别人配合自己。这个并不少见的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最近在几次学法中忽然比原来敞亮了许多,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一、整体协调的内涵是立体的多面、多层的。 整体协调是正法的要求,所以不受人的机械思路的限定。整体协调不等于大家都做同一件事,整体协调也不等于大家对同一件事的认识都一样。比如说,在象起诉江泽民这样需要全球大法弟子齐心配合的大事上,大家在法理上认识方向一致是整体的体现,无私地支持律师做好起诉案件本身的法律工作是整体的体现,齐心合力持续发正念清除干扰是整体协调的体现,各自从各工作小组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围绕这件事全面讲清真相、取得世人的理解和正义支持,这也是整体协调的体现,而且每个部分都至关重要,缺一不可,都是这项正法工作整体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整体既包括齐心做好需要大家配合协调的直接涉及全球全局、局部地区全局、某个项目全局的大事,也包括在整个正法全局中,不计个人得失地分别主动把每个方向和层面上需要做的每一部分工作都承担起来并坚持做好,还包括在每一个地区或者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小全局中,如何系统、全面、持之以恒地做好。 二、整体中的不同部分、层面相互支持和圆容才能形成整体,相互竞争甚至对立的则是抵消整体。 99年720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海外学员都非常希望起到护法、讲清真相的作用,至于自己能做什么、该怎么做,思路却很窄,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认识到的大家都能做的只有有限的几件事,比如其中有游行和发报纸。那个时候,只要有活动,大家都希望参加,而且举办的同修也希望更多的学员能走出来护法。转眼将近四年过去了,我们有了许多自己的网站,还有报纸、电视、广播,各种形式的讲真相小组,有专门针对大陆的,有专门针对海外的,有针对社会大众的,也有专门针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等等等等。而且我们都是业余做、个人做,毕竟资源有限,如何才能用我们有限的人力物力把正法需要的各项工作都做到做好呢? 轰轰烈烈自然能鼓舞人的干劲,能一定程度地带动一些还没完全走出来的学员一起提高,但把握分寸、多为别的项目考虑、多为大局的整体需要考虑,是整体协调中必不可少的,否则,都从自己工作本位或者地区本位出发处理问题,很容易给别的小组造成人员等方面的冲击,反而会在整体中的不同部分之间造成间隔和不便,还可能给整体和大局带来一定的损失。如果每一个小组都想如何用尽量少的人发挥尽量大的作用,自己做的这一部分工作如何能把整体补充和烘托得更好,那么每项工作都会做得更顺利,而且很多全局中存在,但大家至今还来不及考虑、或者顾不上更全面、深入、系统去做的一些资料工作、讲清真相工作,等等,可能会赢得人力和时间,很快迎头赶上,使得全局工作更系统化。这也是整体力量的体现。 三、整体中的每个粒子越无私无我,整体的协调能力越强。 常人做什么其实都是为了追求人世间的名利情,而大法弟子不是。大法弟子不求世间的名利情,也不应该在做大法工作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名利和证实自我。如果能做到,那我们整体的协调一定会越来越好,就象师父在《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中要求的那样。我们也应该做好,因为我们不能只做事不修炼,而且新宇宙中哪里的标准是极其纯正的,师父要我们达到的是史无前例的大圆满,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在正法中溶于法中、纯净自己。另外,如果把大家愿意整体配合的心当成实现个人意志或者放任自己执著的方便,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容易因为个人修炼的不足给整体带来伤害和损失,所以每个人,特别是协调人、负责人坚持学好法、严格要求自己,对整体协调是非常重要的。 四、学会从法的需要和救度世人的大局出发看问题处理问题才能更好地保持整体的协调性。 整个宇宙正法有大局,大法弟子在世间救度世人讲清真相也有全球的大局,还有大陆这个大局中的重点,每一项具体工作也都有个大局。并且,每个大局中都有轻重缓急,每个项目中有轻重缓急,不同阶段的轻重缓急也会有很多变化,但无论处在那个层面的大局、哪项工作中,无论处在哪个阶段,如果我们都能把顺应师父正法大局当成第一位的,在我们所做的一切具体工作中把救度世人的效果看成最根本的,我们就不会在做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把具体工作的结果当成最终目的。否则会带来很多人做事中常见的问题,也会局限了自己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的智慧与能力的发挥。 大法弟子不求常人中的任何东西,所以无论我们办网站、办报纸、办电视、做技术工作,还是其它何种不同形式和层面的工作,都不是为了把那个网站、那个报纸、那个电视、哪些技术搞得如何显赫,在常人中成就一番事业,但当我们心在度人、无私无我地、用心地做好讲清真相过程中的每一件事时,我们所做的那项具体工作必然会达到很好的效果,就象以前师父讲过的那个为了上大学而执著学习还是为了好好学习而学习最后自然考上大学的例子一样。 五、整体协调不等于常人的组织和等级 大法弟子的整体和协调,是基于对大法的理解和正念,是发自内心的,是“大法弟子的圆容”(《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不是靠常人式外在的行政命令和等级观念达到的。所以无论是在协调的哪个阶段,都不能离开法。坚持学法、学好法、用法要求自己做好、做得更好,是我们相互达成协调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