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6日】我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今年67岁。我是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的,开始的时候我也不懂什么叫修炼,我就想炼炼可能身体会好一些吧,逐渐通过学法炼功,我得到了身心的健康,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知道了大法的神奇与珍贵。可是就是这么好的大法,却被江泽民诬陷,我心不忍,2000年我到北京上访,想为大法、师父讨回公道。 可是刚到天安门,就被抓了起来,恶警们怕邪恶曝光,立即联系我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把我和几个同修一起用手铐铐了回来,正好是晚上,他们也不知从哪里雇的打手专打我们的脸,用拳头猛击太阳穴,还说把我用麻袋装好送进东海里,真没想到政府人员这么不讲理。他们说我不该上访。这严重的侵犯了我们公民的合法上访权利。 当天夜里,他们就把我和几个同修送到市拘留所,里面的生活非常苦,他们每天让我们扒花生,我们的手都磨破了,在这15天的拘留期间,他们同时把我的老伴关在镇派出所,我回家以后,他们说上头有令,罚我村支部书记500元钱,就这样他们仍每天派人去看着我。 有一天,他们把我和几位同修叫到大队会议室,问我们炼不炼功,还上访吗?我们肯定的回答:炼功,上访,因为我们都知道法轮大法好。就这样,第二天,他们就把我们骗到市拘留所(因为他们说让我们到派出所问几句话就回来)。来到拘留所,他们什么也不说,就把我们吊起来,让我们脚尖刚着地,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没吃过的苦,我没想到一个政府的人员能做出这么卑鄙、无耻的事。每天都有大法弟子被吊在柱子上,还有的大法学员被电棍点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就这样邪恶还不甘心,白天,强迫我们把裤脚挽过膝盖,光着脚,在滚烫的水泥地上用手和膝盖爬着走,在炎热的夏天,操场上真是惨不忍睹,水泥地上都是脓和血,一圈一圈的,我们的膝盖都磨烂了,脚上的水泡都磨破了,一层又一层,就这样,邪恶之徒还是不肯罢休,强迫我们从晚上7点开始在外面弯着腰,腿绷直,手勾着脚尖,一直到早晨3点才让回去,早上5点又被叫起来,开始新一天的折磨。 我由于学法不深,承受不住酷刑的折磨,在坚持了36天后,违心的说了不该说的话,就这样邪恶之徒还让我的家人交了5000元钱和720元的伙食费才肯放人。他们曾经许诺这5000元钱一年后归还,可是至今早过了期限,他们分文不给。 这就是政府歹徒对我们这些善良的修炼群体做出的“精神上折磨、肉体上摧残、经济上截断”的丑恶行为。 今天,我把我遭受的迫害经历写出来,一是为了揭露邪恶,二是觉得对不起师父的慈悲救度。我今后一定要做一个符合真、善、忍标准的大法弟子。同时,我起诉江泽民,让它受到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