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2日】99年9月底我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3天,后押送回当地非法拘留15天。每天强迫加工方便筷10多小时,不干完不准睡觉,还要自己交伙食费。 第二次我又去北京上访,被关10多天后押回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24天。罚款5000元,家人只能付3000元。驻京办恶警在我们回来前,把我们身上的钱全部非法搜走,欺骗说回来后还,其实后来全部被它们私吞了,有几千元。我一个人就有近1千元,伙食费还让我们自己付。 99年10月公安伙同市公安把我绑架关押1周,后被押往看守所非法关押40多天。每天强迫劳动10多小时,后又被遣送站非法关押40多天,伙食很差还要每日交20元,和犯人关在一起。后因我不放弃修炼被非法判劳教1年,劳教期间加工出口产品等,超负荷劳动最高达20个小时。大小便时间统一并限时,受尽人格侮辱。 2001年在北京,我正走在路上,被一黑色轿车跟踪并抓捕,恶警勒住我脖子往轿车里拖,蒙着我的头用力往下按,我难受的小便都失禁了。轿车开了1个多小时,被蒙着头拖到一地下室,后来才知道是安全部的秘密审讯室,不准睡觉。我连续3天不报姓名,它们搞来了劳教所一帮恶警及被洗脑的十几人进行围攻,后又转到另一处。恶警劳教所副所长还有2个女恶警也是负责人,带了一帮犹大把我双手铐在座椅腿上,不能直腰,24小时不准闭眼,轮番围攻,要把人的精神弄到崩溃的地步。前后20来天,中途我出现昏迷、血压高、全身神经麻木无反应,送去医院输氧吊水等,情况并未好转,说是要瘫痪了。恶警才打电话叫当地公安来接人,把我带回后押送到医院,检查后说是血压高、脑微血管堵塞、四肢不灵、出现语言障碍。我坚决不住院,因我劳教期间已被单位开除工职,负担不起医药费,后我儿子写了保证,才将我保外就医,监视居住。我带的2000千多元钱和手机等物品被全部无理扣留。我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 在北京被秘密审讯室关押期间,从它们的问话中得知我的电话被监控,外出还被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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