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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对公众信息传递的控制是一种严重犯罪
文/胡少江
【明慧网2003年4月19日】([注]本网站所转载的参考资料皆为非修炼界人士所撰写,不一定和法轮功学员的认识相同。)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处理非典型肺炎的拙劣方式不仅招致了世界舆论的一致抨击,而且也引起了国内民众的强烈不满。不知道胡锦涛、温家宝等这些刚刚走进国内外舆论聚光灯下的领导人是否意识到,他们实际上面临的绝不仅仅是一场瘟疫危机,更是自一九八九年中国军队在长安街上射杀赤手空拳的学生以来所面临的一场最严重的信任危机和政治危机。

自苏联共产党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执政的共产党以来,共产党处理国家事务的方式表现出许多鲜明的特征,除了军队、警察、特务等红色恐怖之外,对信息传递过程的严格控制也是这个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毛泽东本人就曾经露骨地表述过:他从事革命和维持统治的全部要义在于“两杆子”,即笔杆子和枪杆子。

从本质上说,对公众信息传递的控制是一种严重犯罪。这种犯罪所涉及的决不仅仅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侵犯,也涉及对公民经济权利和生命权利的侵犯。信息控制是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一种剥夺,大多数人对此都不难理解。因为信息控制使得人们无法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无法有效监督那些以人民的名义管理国家事务的政客和官僚。

但是,信息控制对公民经济权利剥夺常常不容易为普通民众所理解。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信息的快速流动,信息的快速流动不仅自身构成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更是促进其它所有经济部门高速增长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日益广泛使用的“信息经济”这个词汇,所表明的不仅仅是那些为信息的流动提供技术和装备的经济部门,更是对整个现代经济特征的一个形象表述。从宏观经济运行的角度看,市场、技术等信息的流动通畅与否,直接决定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配置过程的成本。从微观经济运行的角度看,对信息资源掌握的多少和快慢常常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人们可能会说,集权政府所控制的只是政治信息,而对政治信息的控制并不影响民众获取经济信息的能力。其实不然。允许对政治信息的控制必然要授权一部分人去区分政治信息和经济信息。且不说制定区分这两种信息的标准的随意性会损害经济信息的传递;更不用说那些掌握信息区分权力的人完全可以利用先行接触信息的特权来牟取私利。这一点早已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国的土地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历史所证明。

通常,人民对信息控制对普通民众生命权的直接剥夺也难有体察。但是,这一点在这次非典型肺炎在中国的传播过程中却表露无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网站公布的资料分析,中国发现第一例非典型肺炎的病例是在去年十一月中旬,但是正式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发病人数则是在三月下旬。正是这种延误推迟了人类发现和战胜此类病毒的日程表,并由此不知道耽误了多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宝贵生命。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也显示,即使在三月下旬以后,中国的资料也是发布间隔时间最长,质量最差。且不说发达国家,即使是象斯洛维尼亚和泰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疫情通报也比口不离“三个代表”的中国政府来得及时和真实。

其实控制信息带来普通民众的生命损失并非史无前例。集权政府的信息控制系统扼杀了人民的生命。三十年代的苏联是这样,六十年代的中国也是这样。

眼前发生在中国的这场危机使人们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共产党处理国家事务的方式实际上不仅仅是剥夺了他们的自由发表言论、通过公平选举来管理国家事务、通过有法律保护的公平竞争来获取经济利益等等那些政治和经济的权利;而且更重要而且极为迫切的是,这种统治方式正在现实地危害他们的健康乃至生命。多年的政治高压和中国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整体的堕落已经使得大部分中国人对政治、经济等正当权利的被剥夺感觉麻木了;多年的经济增长也使得他们中的不少人对许多当前的社会不公有所容忍,不断地把希望寄托在遥远的将来。但是此次危机表明,对许多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那个将来恐怕不仅太遥远,甚至将永远不会到来,因为他们的生命或许将在染上这场可怕的瘟疫十天后终结。迅速制止政府部门控制信息的犯罪行为,在中国已经迫在眉睫!(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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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后一篇文章: 重新认识旧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