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2日】河北邯郸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所使用的手段包括:1、强制劳动,让法轮功学员干最重的活;2、不让睡觉,最长达15天;3、强制洗脑,看诽谤大法电视,每晚学习污蔑大法文章;4、上绳;5、吊打;6、钳子拧;7、用木棒、电棒、橡胶棒打。 凡是坚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或违心放弃信仰的或受虐待未康复的(恶警怕酷刑被曝光),都不准与家人会见。 其中大法学员被劳教所二大队不法警员赵如春、王金平、李海明、王旭生、等用三根电棍电击3个小时,昏死后用冷水泼醒。 大法学员纪玉成被梁占军、王旭生等不法警员击昏1个多小时。 大法学员王建明在2002年元月份被吊打7天6夜。施暴人员:王旭生、刘保录(犯人)、王双景(犯人)、犹大张风刚(邱县财政局)。 2001年6月份,大法学员苗新山被酷刑上绳、棒击70余棒,吊起来用钳子拧得腿黑青,月余不退。 2001年8月底,大法弟子魏勇被电击;大法弟子张广财被电击昏半个多小时,两三天不能出门。大法弟子闫金岭被毒打后40多天不能行走。 邯郸劳教所凶手(二大队):赵如春、王金平、李希付、梁占军(已退休)、王旭生、李海明。 政保股不法人员:陈聚山、闫淑英、王洪亮、游考会、游现峰等。 曾毒打大法弟子的犯人:王长江、刘佩录、郭帮勤、张建超、x文国、梁建军、郑益民、王双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