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1日】96年8月14日凌晨近6时,我像往常一样快速骑自行车到公园炼功。当行至丁字路口时,突然发现一辆130型货车快速出现在眼前。当时躲避已经来不及了,视觉中只见汽车冲到眼前,然后自己当时什么也不知道了,就连撞击声都没听到,不知怎样落的地…… 一会儿,我醒过来,感觉有人抱着我,用手捂着我的前额伤口,不断的喊着:大哥!大哥!我们快往医院赶。我慢慢睁开眼,因眼镜撞碎了,视觉中模糊不清。怎么?自己怎么在汽车里,挡风玻璃怎么全没了?当时感觉脑子里疼。立刻想起刚才撞车的情景。这时我马上想到,自己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是李老师的弟子,绝不会有任何问题。司机急切地说:送大哥到医院!我马上说:不用去了。 我跳出驾驶室,看到散落一地的碎玻璃,一看撞车后的刹车印有10多米长。(事后,据目击者称:我被撞后由于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抛上4-5米的高空,然后摔在石头砌成的河坝墙上。围观者都说人死了。记忆和伤情表明:头撞击的是汽车挡风玻璃,左肋撞的是车前脸,左脚撞在前保险杠上。)可见当时的车速是很快。我向司机挥手说:你们走吧。司机似乎没听见我的话,木然地呆立着,说不出一个字。我骑车向公园去了。只听身后围观的人说:司机今天可真是遇到好人了。那个人怎么还能走呢?!事后,司机的相貌、汽车的牌号我全然不知,其实也根本没有必要知道。 到了公园,几个同修与我一块儿到一位同修家,用盐水清洗了伤口。这时才知道,左眉上有一公分长、3—4毫米深的伤口,脑后呈7公分左右大小的血肿,左脚肿胀,当时左肋疼痛,已行走困难。右脚不见伤情但也开始疼痛。到下午5点左右,脑后血肿平复。第二天下午,左额伤口自行愈合,右脚也不疼了,亦可行走。 事后,亲朋好友、同事、单位领导来看望。第二天我开始学法炼功。尽管左脚持续了十多天的肿胀疼痛,伤口愈合的出人预料地快,没有多长时间就完全康复了。这真是证明了大法的神奇,是大法给了我这第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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