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0日】3月27日,英国政府对香港第23条立法草案发表正式声明,外交大臣比尔.拉梅尔(Bill Rammell)指出:“这一事件的处理方式以及该立法的本身将被许多人看作是对‘一国两制’的一个关键测试。”同时,“作为中英香港问题联合声明的共同签署方,我们有义务确保该联合声明赋予的人权和自由得以保障。” 另外,“我们希望该立法的本身与(人权)公约相一致,而不是有悖于公约所赋予的人权准则。” 拉梅尔先生指出,对该立法草案“最主要的”关注是与普遍反对的禁止机制有关,这一禁止“把特区和大陆之间独立的立法制度混为一谈。” 他表示:“我们已仔细研究了特区政府2月14日公布的立法草案,我们的担心仍然没有消除。 “其中的主要问题是那些关于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条款。许多在香港和各地人士仍担心,认为提案对香港法律来讲是多余的。并且,在香港立法中推出与大陆法律相关内容模糊了特区和大陆之间独立的立法制度的分界线,而这一分界线在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中都有指定。他们对于这些提案及提案出台的理由仍旧不满意,尤其是不理解为什么要以在大陆被禁做为理由去禁止香港当地的组织。我们对此同样关注,相信特区政府会非常仔细地审阅这些具体条款,确保最后的立法在文字和精神上同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相一致。这是香港的合法自治不受该立法任何损害的关键问题。” 外交大臣说:“我们将继续密切注意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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