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0日】我在得法之前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曾在1998年10月,到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阴道癌,后住院治疗,两个多月的治疗费花去近万元,也没有把病治好。出院时医生再三叮嘱家属不能让我干重活,吃好的,不能让我生气。那时我才33岁,当时的心情真是很难形容的,就象天要塌似的,夜夜不能入睡,胡思乱想,我想不明白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 就在我绝望之际,无意中喜闻大法,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学炼了功,刚入门几天还没有读书学法,我就被这五套优美动听的炼功音乐及和谐的炼功动作吸引住了。后来一学法,我确实地感受到这是一部不寻常的法,就觉得有一种力量督促我使我连续看了几遍《转法轮》,我的病也不翼而飞,同时也驱散了我思想中的阴云。大法在我身上显出了奇迹,我太感谢师父了,是师父把我从死亡线上拽了回来。 就在我们集体学法炼功半年时间,1999年7月20日迫害大法开始了。“风云突变天欲坠 排山捣海翻恶浪”(《心自明》)。那些对大法的诽谤材料到处可见,报纸、电台、电视台成了江××诬蔑大法的工具。到处乱抓、乱捕大法弟子,抄家,抄书,真是搅得人心惶惶。当时我由于学法不深,也反复想过大法与师父到底怎么样?经过反复斟酌思考和我的亲身经历,再加上大法的法理都是在感受与实践中的真实体验,没有一点值得怀疑的,这样我的心坚定了,我决定走出去证实法,告诉人们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师父是被冤枉的。 2001年3月19日晚,我和同修正在路上粘贴大法真相标语时,被一辆巡逻车发现。他们通知县公安局一科来人把我们推上车,带到公安局,当时是夜里12点。警察把我铐在外边洗手间的铁管子上,一直站到第二天早9点,他们都上班后,又把我送到拘留所。审问时,他们对我用脚踢、揪头发,进行恐吓,都没有动了我的心,最后向家里勒索资金3000元(实际我家里花了6000多元),办取保候审放我出来。回来后每当所谓“敏感日”都要到家来干扰,使得老人和孩子都为我担心。 2002年10月31日晚6点钟,县公安局三人到我家,强行把我从家中带走,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当晚又把我关进了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绝食抗议非法拘留,在提审我时,我正告他们,法轮大法是最好最正的宇宙大法,我修“真、善、忍”没有罪。他们说:我们不管那么多,上头这样说的我们就这样做,明天江××不干了叫放你我就放你。我听后真为他们伤心,真是一根没有良知的打人棍子。我也义正辞严地说:功我一定要炼,我要求无条件释放。就这样经历了五天的绝食绝水,他们又向我家人勒索资金2000元才放我出来。 以上是我修炼大法后受益的实际情况和我受迫害的亲身经历,写出来作为控告江××的证据。大法教人向善又祛病健身,于国于民都有百利而无一害,亿万人们受益于大法。可江××执意迫害,多少和睦幸福的家庭蒙受苦难,多少善良的大法弟子被酷刑折磨致死、背井离乡……然而,正义一定会战胜邪恶,江××必将被人民推上历史的审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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