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4月10日】97年我有缘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功。过去我身患多种顽固疾病:风湿性关节炎、阵发性心率不齐、神经性偏头疼、口腔溃疡、胃溃疡等,炼功后全好了。因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功,99年11月,被乡政府绑架办洗脑班10天,非法罚款550元。 2000年8月,我依法进京上访,为师父为大法讨公道。后被抓,天安门分局警察骗我说:你报完姓名、地址和你亲身受益情况,我们好向中央报告,然后就放你回去。结果我被骗,他们通知了本市将我押回,关押在拘留所。我被非法关押了25天后,拘留所要了600元钱,再把我送到洗脑班,又交了500元,才被放回。 2001年元旦我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抓,被关进延庆监狱。我坚决抵制邪恶迫害,不报姓名,遭到男恶警的毒打。他们对我打耳光,用香烟烧肉、揪乳房,卑鄙下流。这些匪警逼迫我脱去上衣用电棍电,还无耻地叫嚣:“你50多了,要30多,非扒光你的衣服不可。”第二天,两个未婚的女法轮功学员被男恶警扒光衣服电阴部,回房后哭着告诉了同修,我们集体绝食抗议这些匪警的流氓行径。后来我和四个老功友被先放了出来,其他功友详情不得而知,望知情者揭露邪恶。 2001年8月,我们一行5人又进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被抓,押回本市在拘留所被关押3个半月。我绝食和平抗议,要求无罪释放。拘留所所长赵恩学,指使手下恶人给我强行灌食,酷刑折磨我,导致我身体剧烈发抖。他们给我注射药物后,想把我关到石家庄劳教所,劳教所一看不收。拘留所恶警还不放,又把我送到洗脑班3天,最后看我生命垂危了,才通知家人接回。 回家后没几个月,也就是2002年3月,我在家中被610绑架、抄家,同时乡不法人员抄走我家仅有的3000元现金,想霸为己有。在家人及正义之士的帮助下,几经周折,要回2500元。这次又把我关进了洗脑班。 在洗脑班期间,犹大用伪善的面孔诱骗着我,我不为它们的假善所动,它们就翻脸了,开始围攻谩骂,逼我写“保证书”放弃修炼。我不写,就被关了单人禁闭(不只是我,凡是不写保证书的,都被关禁闭)。在家人及亲朋好友的营救下,一个月后才被放出来。家人不修炼,怕洗脑班不放人,又交了300元生活费。 我丈夫不修炼,却很有正义感,他向有关人员说明:我爱人炼功前光得病吃药,把家都吃穷了,炼功后病全好了,天天下地干活。就为说句真心话,多次被关押。我丈夫还说:“叫我拿生活费领人回家可以,要叫我劝她写保证不炼功,这个事我做不了,我也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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