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6日】2002年9月4日,四川大法弟子李欣泽被绵阳市新华劳教所用电击等酷刑迫害致死。 2002年8月,李欣泽在四川绵阳市新华劳教所遭受酷刑,被电击40分钟并戴脚镣。在劳教所强迫干超负荷劳动,特别是砖窑里要把通红的砖抱出来,这项残酷的劳动温度环境高达80-90摄氏度,名曰“抱红太阳”,夏天都要穿棉衣、带皮帽进去,否则头发和皮肤都要被烤伤。 管教人员叫其他劳教人员打大法弟子,长期不给大法弟子自由,每天24小时监控,2-3人监控一人。只要不放弃信仰或者炼功就以各种借口体罚。大法弟子被当成其他劳教人员训练场上的工具,几个人踢摔一个人直到后者呕吐、晕倒也不放过。我亲眼目睹我的功友李欣泽在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下失去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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