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5日】高艳,女,41岁。大法弟子。1999年11月份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关押七个月,释放后,在家这两年来多次被当地社区、派出所骚扰,610恶警又两次非法抄家,并强行关押共五个多月。 杨亚珍,女,48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2002年3月被送到马三家非法劳教、遭受残酷迫害至今,家有80多岁的父母,还有上学的孩子无人照顾。 宋淑玲,女,53岁,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8月16日至12月5日,和2002年9月18日至2003年1月23日先后两次被非法关押在新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被恶警用电棍毒打,被犯人打得口吐鲜血,左脸上部眼睛红肿数日。恶警在抓不到本人时,曾抓捕其不修炼的丈夫,其丈夫也被拳打脚踢,皮带抽打,被打得多处伤痕,特别是左胸肋下青肿数日不消,不敢出大气。其家曾被三次非法抄家,恶警在光天化日下破门而入。宋淑玲本人被勒索钱财共近两万元,其不修炼的丈夫也被勒索两千元。 高丽,女,40岁,辽宁阜新市自来水公司职工。88年曾得过严重的肾病综合症,当时是四个加号,在医院治疗后,剩三个加号,落下了全身疼痛病(腰、腿、胳膊、后背),怕累、怕凉,常年累月的吃药。97年末,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疾病不知不觉中痊愈了,两年中没吃一粒药,给单位和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99年7月江氏集团开始残酷镇压法轮功后,单位领导在未通知家人的情况下,将她在单位非法扣留数日后,非法送到了看守所关押三个多月。出来后,三年多来,单位一直不让她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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