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5日】 2003年2月26日 亲爱的维顿参议员, 我代表我的选民给您写信,表达对查尔斯-李先生遭到拘捕一事的关注。李先生是一位美国公民,因炼法轮功而在中国被监禁。我请您支持营救李先生的活动。 李先生是加州门罗帕克的居民,他于2003年1月22日到达广州机场后不久即被逮捕。他被指控破坏电视和广播系统,但对他的指控没有任何证据。李先生通过一名美国驻上海领事馆的官员坚决否认这些指控。他坚称,他的被捕只是因为他炼法轮功。 李先生并不是唯一因炼法轮功而遭迫害的人。许多在中国的学员因他们的信仰而遭到拘禁和折磨。 我的许多选民找到我,恳请我们帮助营救李先生。我和我的选民恭请您尽一切所能确保李先生的安全以及促使他尽快获释。 谢谢您在此问题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诚挚的, 弗兰克-谢尔德(Frank Shields) 州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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