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28日】我曾因病被迫中止学业。16岁那年(98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得以康复。99年7月,江XX开始对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进行种种迫害。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人员经常到我家中骚扰,要求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和攻击大法的文字等,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 2000年夏天,我到北京信访办上访,打算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政府和平反映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不料被北京市信访办拒之门外。后来因询问国家信访办的地址被警察强行带到北京前门派出所。当得知我的住址姓名后,警察随即将我遣送回当地拘留所进行关押。关押期间,两名男狱警对我和另一名女大法弟子进行搜身,并下流地强迫我们脱下胸罩。当时仅从我一人身上就搜出现金近600元(还有衣物等和一本《转法轮》,出狱后至今未予归还)。后来我和那名大法弟子一起绝食抗议,三天后被释放。 出狱后不久,派出所片警就到家中以谈话为由,将我骗至当地一个保安公司,名曰“监视居住”,实际与监狱没什么两样。为了达到让大法弟子放弃修炼的目的,恶警规定每天108元的伙食费,如不交纳,不允许家人探视且不肯放人(这里的伙食很差,一个月也不知能不能花费一百多元)。我在里面住了45天,家人累计交纳费用高达4860元。其中一条破烂不堪的被子也要交130元钱,待我出狱后,再以同一条被子继续敲诈他人。 2001年春节前夕,街道办事处在我晚上下班后无故将我关到郊区一个老年公寓的洗脑班中,派人轮流看守。当办事处一职员提出应放我回家时,办事处主任立即以开除公职要挟那位职员。后来在我家人再三向他们要人的情况下直到大年三十才将我放出。由于办事处总到家中骚扰,使我不得不流离失所,另寻住处。 2001年夏,我又一次进京证实大法。当我在天安门广场刚刚喊出“法轮大法好”时,几个便衣便向我追来,他们从背后将我踢倒,并对我拳打脚踢。由于我仍然大喊“法轮大法好”,使他们十分恐惧,其中一个就掐住我的脖子,用力向上提,使我几乎窒息。不久,巡警赶来,他们一个掐着我的脖子,另外一个扯着我的胳膊,把我往广场另一侧的车上拖。时值盛夏,我裸露的双腿在水泥路上被拖出一道道血痕。他们对此熟视无睹,又将我反绑着塞进面包车后面的车座下面,将我拉到天安门分局,关进一间小屋。 我坐在地上将双腿盘上准备发正念,一恶警破门而入,一边骂一边把我的腿一脚踢了下来。不一会儿,警察又带进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大法弟子,由于他不说自己的姓名住址,便被警察带到隔壁去了。不久,我听到隔壁传出打人的声音。当再次见到那个功友时,我看到他的嘴角处有血痕。 后来,恶警开始询问我的家庭住址,如果不说,就叫人大打出手,直到说出为止。他们又是打耳光,又是揪头发,有一次一拳打来,我的眼眶上就肿了一个大包。如此折腾了一个中午,恶警又开始想办法哄骗。当目的达到后,又将我送到当地驻京办事处,关在一个没有任何通风设施的地下室里。我绝食两天无人问津,后来他们竟然还关闭了地下室唯一的照明工具。 我被遣送回当地后,随即就被关押进了拘留所。酷暑炎炎,一个不足十平方的牢房里被关了十五个人,由于通风不好,有的犯人中暑昏倒。我在这里关了大约一个多月,因不肯放弃修炼,又被转送到女子劳教所。当时到劳教所需要接受体检,当狱医得知我是因病修炼法轮大法,现已康复时,不愿接收。恼羞成怒的恶警们将我带回派出所后,把我关进一个又脏又臭的铁笼子里,不让上厕所也不让吃饭。几天后,派出所恶警又把我强行送到精神病院,遭到拒收后又把我押到劳教所,关了进去。 劳教所共有四个大队,分别有专人负责。我一到那里,就有五六个恶人围着我强制洗脑,连吃饭时间也不放过。如果坚持信仰,狱警就命一名或多名吸毒犯人24小时监视,连上厕所也不例外。晚上,狱警强制我们睡在两个犯人中间的床梆上。平时也不准家人探视。不仅如此,白天还强迫我们做工。有的功友在这里关了很长时间,有的已经超过了非法刑期,只是因为坚持修炼,被无限期地关押着。 我被关押期间,派出所拒不通知家人。迫使我的外婆几次前去寻找。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在烈日下步行到派出所询问我的下落,明知内情的片警竟一次次狠心地用一个“不知道”将老人拒之门外。当我重新见到外婆时,只见她原本圆润的面庞因过度操劳而变得瘦削无光。 后来,劳教所的狱警因见我体质虚弱,便通知派出所将我领走。谁知派出所竟迟迟不肯前来。最后,劳教所的狱警只好自己把我送回了派出所。片警这才不情愿地将我放回了家。并以此为由,敲诈家人3000元现金,以及补给办事处负责人的所谓的损失费1200元。 可是,恶人并没有因此罢休。回家几天后,派出所和办事处一起到家里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把我带走,我拒绝服从这一无理要求。他们就开始恐吓我的家人,并要强行破门进入我的卧室,其中之一竟然准备从阳台翻窗而入。后来他们再次将我关进洗脑班。为了不让家人找到我的下落,他们先后把我换了几个不同的地方进行关押。 在洗脑班里,我们被限制人身自由,每天都要被迫听他们灌输种种谬论。他们还强迫被关押的人骂大法,如果不从,便以送一个关押死囚犯的地方相要挟。更加卑鄙的是,他们还对众多大法弟子无辜的家人施加压力,使许多不修炼的常人被迫承受着普通人难以想象的精神压力。 据不完全统计,自从迫害以来,我的家人为了营救我出狱,陆续被警方勒索现金高达10490元。这对于一个母亲失业、仅靠外婆一人退休工资维持生计的单亲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经济负担。 此后,警方又对我家的电话进行监听,并派人暗中监视我的行踪,已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侵犯了人权。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希望国际法庭能够给予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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