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22日】修炼中的一点体悟,写出来与大家共勉。 在2000年6月我到北京去上访证实大法好,当时由于怕心只到火车站就被恶警所抓,被关押六天,我和功友通过绝食抗议才被放回家。回到家后看到一个同修进京上访,我也决定再一次进京证实法。 这次,我来到天安门前,刚打开横幅就被不法警察抓了。抓到北京分局,警察问我的名字和地址,我坚持不说。警察问我要来干什么写出来,我就写上“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大法弟子,还大法弟子一个和平修炼的环境。”我写完后警察说:好了,写上你的地址和姓名。我一想不能受骗,不能说。有一个功友知道我的地址和姓名,害怕我受到迫害就说出来了。 警察把我押到驻京办事处,当时我正念很强,恶警只打了我一下,可是另几位功友却遭到了毒打。恶警一个个的问大法弟子谁打的横幅,我怕它们迫害别的同修,我当时就想到,问到我,我就说我打的横幅。结果到我这里就不问了。接着又搜身上的钱,恶警问我有没有钱,我坚定的说没有钱。别的同修都被搜去了,就我和另一位同修没被搜去。因为我当时的一念是不能配合邪恶。 被非法押回当地后,我们几位同修被非法关押了九天才被无条件释放。后来通过学法才认识到是自己的一念承认了这件事,没从根本上否定它。在去上访之前我就想过,关九天出来,因为去证实大法的功友都是关九天叫家属拿上500元,也有1500元才放人。我心里想如果自己被抓不就关几天吗?但是钱是分文不交的。所以这一次恶警没收钱,自己虽然在这一点上没有配合它们,但还是有漏。这时我才体会到大法弟子的正念多么重要,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呵护着我们走过了一个个难关。由于当时没有认识到,写出来也是证实法,揭露邪恶,所以到现在才写出此文,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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