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14日】蒿文民,男,40岁,家住河北省邯郸市魏县魏城镇梁河下村,1999年2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以后,蒿文民多次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抓捕、关押。2002年3月7日,魏城镇派出所以有人揭发蒿文民散发真相资料为由非法将蒿文民刑事拘留。2002年5月初,蒿文民被劫持入邯郸市劳教所。以下是蒿文民在邯郸市劳教所中被迫害的简单经历: 蒿文民被绑架到劳教所后被安排在四大队,几天后蒿文民就提出自己被劳教是非法的,要求向有权部门反映情况,无条件释放自己,并开始绝食抗议迫害。之后多次被强迫灌食。 6月17日蒿文民被调入专管队被重点迫害。在伪善和欺骗下,蒿文民答应正常吃饭。几天后,为了让蒿文民写“四书”,专管队的恶警开始不许蒿文民睡觉,并组织犯罪小组对蒿文民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多方施加压力,如一天24小时对蒿文民谈话、罚站,不让喝水等等,长期的昼夜连续罚站,使蒿文民两脚和小腿严重肿胀。 20多天后,蒿文民仍坚强不屈。之后,蒿文民多次向专管队管教警察提出正常睡觉要求,均被拒绝。 9月2日蒿文民一整天没有吃饭,没有喝水,蒿文民说自己身体支持不住了,肚里难受,吃不下饭,并再次提出正常睡觉要求,被拒绝。 9月5日,蒿文民在两个多月没有正常睡觉,四天没吃饭的情况下,恶警李海明、高金利将蒿文民叫到队长值班室,让四五个劳教犯将蒿文民按住,用电棍长时间对其进行电击,逼迫其答应吃饭条件。事后蒿文民嘴唇被电肿,脖子、两胁、腋窝处都密密麻麻布满了黑红色的电击伤斑,左腋窝被电的起水泡,破裂。 9月6日,蒿文民被允许上床睡觉。 9月16日,蒿文民已是第15天没有吃饭,经劳教所医生检查后,被送入邯郸市第五医院进行治疗,因蒿文民不配合治疗,专管队恶警用4个手铐将蒿文民手脚铐住,并由二个人按着蒿文民,强行给他输液,晚上11点钟回劳教所。 9月17日至9月19日,蒿文民每天被送到劳教所卫生队,绑在床上,强迫输液。 9月20日至21日,停止给蒿文民输液。 9月22日,因蒿文民身体进一步虚弱,专管队管教恶警再次将蒿文民送入邯郸市第五医院进行治疗。并有消息说,劳教所接上级通知:目前在劳教所里生病的法轮功学员,宁可让其死在劳教所也不能把他放出去或办理保外就医手续,已办理保外就医正在所外治疗的法轮功学员要立即将其抓回劳教所,以确保××党的所谓的16大“顺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