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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致荷兰海牙国际刑事法庭新当选法官的贺信
【明慧网2003年3月14日】

2003年3月5日

尊敬的当选法官:
René Blattmann
Maureen Harding Clark
Fatoumata Dembele Diarra
Adrian Fulford
Karl T. Hudson-Phillips
Claude Jorda
Hans-Peter Kau
Philippe Kirsch
Erkki Kourula
Akua Kuenyehia
Elizabeth Odio Benito
Gheorghios M. Pikis
Navanethem Pillay
Mauro Politi
Tuiloma Neroni Slade
Sang-hyun Song
Sylvia H. de Figueiredo Steiner
Anita Usacka

诸位甫获选为世界历史上最重要法庭之一─国际刑事法庭之十八位法官,本人谨以「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律师的身份代表该组织向诸位致上最诚挚之贺忱。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旨在保护全球法轮功修炼者之人权,揭露对该等人权侵犯的事例并进行调查,匡扶人间正义。自于1999年七月法轮功遭迫害以来,江泽民集团即系统地透过强迫劳教、酷刑甚至谋杀之手段,企图灭绝法轮功及其修炼者。尽管大赦国际、人权观察以及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人权组织皆已对上述邪恶罪行详细记录,纽伦堡法庭及波斯尼亚战犯之审判也已明白昭告世人,任何对人类的犯罪行为都不见容于文明国家,犯罪者终将被绳之于法,惟中国当局不将其作为前车之鉴。

有鉴于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衷心支持「个人必须为群体灭绝行为负刑事责任」原则之建立,所有国家之统治者、政府官员或个人,凡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皆应以个人身份负起刑责,此为国际刑事法之基石。我们深信诸位在各自任期中,都将表现出色,致力于宏扬国际刑事法庭之宗旨,确保所有犯下反人类罪行者,皆被彻底依照国际法进行起诉。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再次对诸位卓越之个人成就致敬,并祝愿诸位在国际刑事法庭之维护正义任务取得巨大成功。

您的真诚的,
[签名]
史都华.魏思曼律师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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