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13日】张建勋,男,64岁,河北省安平县后刘营村,民政局退休工人。原退休工资每月590元。因在2000年6月在信访局为法轮功上访被押回来,在安平看守所非法拘留20天,勒索罚款2000元后单位就停发他的工资了。 “自焚栽赃案”发生后,2001年2月4日(农历正月12),张建勋被强行弄到安平办洗脑班,因不写“保证书”被非法拘留12天。几天过后,再次被民政局李、王二歹徒和公安局开车强行从家中带走,送进看守所,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判刑一年,5月17日被送到石家庄劳教所。去时身体健康无病,在劳教所里受尽折磨迫害,7月31日被保外就医。回来后人们看到他走路东倒西歪,左脚的二脚趾甲脱落,右手的大拇指指甲里有个紫泡,神志不清,大小便都不知道,被释放出来后两天内不能起床,吃饭不能自理,不能说话,一直到2002年6月13日含冤去世。 责任单位及个人: 河北省安平县“610”办公室电话:0318-7524321 河北省安平县“610”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张彦宗,家庭电话或是0318-7627693、或是0318-7812416;马铁占,家庭电话:0318-7526579 河北省安平县看守所电话:0318-7524363 河北省安平县公安局总机:0318-7524205、0318-7524670、0318-7524652 直接参与绑架迫害者: 河北省安平县民政局:0318-7524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