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3年3月10日】2003年3月3日星期一,加拿大安大略省新特卡姆瑟斯市(New Tecumseth)市议会在议事日程中提交了如下决议案: 鉴于新特卡姆瑟斯市议会知晓并非常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违犯; 鉴于在中国许多人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监禁并遭到酷刑折磨; 鉴于人类的根本原则是神圣的,而且只要不伤害自己、他人或所有权,人人都有权享有自由、信仰、思想和表达的基本人权。 因此现决定要求尊敬的总理吉恩.克雷蒂安和外交部长阁下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日内瓦会议上坚决地反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的这些不人道行径。 并且要求他们在建立世界和平与公正上再次展现领导作用。 * * * * *3月6日,新特卡姆瑟斯市长用电子邮件将决议案内容告知了当地法轮功学员,并在邮件中写道: 副市长就支持这一提案做了长时间讲话。当对这一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市议会每一个人都投了支持票予以通过。 我们准备将此决议交给我们本地的国会议员鲍尔.邦维克(Paul Bonwick)及总理克雷蒂安办公室寻求他在日内瓦会议上的支持。 我们对你们为争取修炼法轮功的自由并获得认同所做的努力致以最诚挚的祝愿。 莱瑞.基额(Larry Keogh) 安大略省新特卡姆瑟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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